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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发布时间:2018-08-17 17:01:3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闫欣 报道)8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新闻发布会,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应宏锋、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应急处处长魏婷昱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陕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陕西在强化食品安全治理上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介绍,文件主要内容分为党委责任、政府责任和保障措施等三部分,共8条。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意见》提出落实食安委职责、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针对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要求夯实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突出治理重点,强化对校园及周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治理。完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与此同时,重点强调食品安全经费应优先保障,陕西省各级政府要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经费优先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部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执法装备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49号),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市县两级检测资源整合等"以奖代补"政策。

为推动决策部署《意见》落实,陕西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并定期对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及时通报约谈,限期整改。

此外,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陕政办发〔2016〕78号),重点对不履职尽责、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发生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处置的三种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置。

应宏锋表示,近期将组织全系统进行认真学习《意见》,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陕西将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防控安全风险,严格把好食品安全每一道关口。加强督查考评,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责任编辑:莫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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