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去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自意见实施以来,不断完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长效机制,从基本生活、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出实招硬招,努力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照顾好、安顿好,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广东省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共818人。主要集中在公安、消防、司法等执法行业,村干部、辅警等群体,其中有中共党员659名,46人被追授为“烈士”,7人被追授为“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
近来,广东省委组织部派专人到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中了解其家属情况,全面掌握其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困难和诉求。在此基础上,逐人逐户建档立卡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目前,全省818名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家庭基本信息台账已经全部建立;各级各单位还落实专人627人,重点联系服务相关家庭,确保各项帮扶工作精准到人、精准到事。
除此以外,广东各地各单位普遍在元旦春节、清明、“七一”等节日入户对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进行慰问。通过号召党员捐款、发动社会力量捐助等方式,统筹整合资金资源,为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机制提供资金保障。
6年以来,广东全省各地各单位已经落实慰问(抚恤)金近3.2亿元。各级各单位对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庭走访慰问超过2900人次,平均慰问每个家庭3次以上,已经形成了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的良好局面。
此外,为形成全方位关爱帮扶的格局,各地组织部门主动对接有关职能部门,推动符合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享受的基本生活、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保障政策落实落地。2012年以来累计帮助解决未成年子女上学困难155人,解决配偶、成年子女就业困难217人,解决老人养老就医困难151人,解决家庭发展产业、创业困难32人,解决住房困难21人。
在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家属被优先纳入低保。同时,依托人社、公安和教育等部门,广东各地重点支持有就业困难且具备就业能力和意愿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就业,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或政府购买服务机构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直接招聘符合条件的家属。在保障子女受教育方面,各地依托教育部门落实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教育资助政策。在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方面,各地各单位依托卫计和人社部门,采取减免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慈善公益救助等方式,减轻长期患病、个人负担较重的家属医疗负担,切实把关怀和温暖送进家属们的心坎里。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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