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4日发布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
意见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主管部门,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准备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安排今年后几个月特别是8月、9月的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进度。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进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计完成新增专项债券发行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剩余的发行额度应当主要放在10月份发行。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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