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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

发布时间:2018-08-10 09:52:52 来源:人民网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了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等六大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首先指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要加强金融机构对企业负债的约束,完善国有企业资本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大型企业债务风险联合处置机制。

其次,《工作要点》指出,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壮大实施机构队伍增强业务能力,拓宽实施机构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降杠杆领域,完善转股资产交易机制,开展债转优先股试点,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加强转股股东权益保障。

第三,要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债务处置。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破除依法破产实施障碍,完善依法破产体制机制。

第四,要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

第五,要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加强会计审计业务指导。

第六,要做好降杠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监督。指导重点行业和地区开展降杠杆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监督约束确保有序开展,继续做好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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