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通讯员 陈海洲) 近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近年来,该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驻所检察室职能要求,认真做好检察日志、刑罚执行变更检察、羁押期限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日常驻所检察工作的相关记录,规范各种登记,确保检察文书齐全。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检察官接待、谈话教育等工作,确保执法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从而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
据了解,该院针对日常执法检察中发现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82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案件25件,督促刑事案件在诉讼时效内有效进行200余件。
此外,驻所检察室在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安放检察信箱、设立检察官约谈室、看守所械具的使用等,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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