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通讯员 张华)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部长耿文宏出庭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在检察体制改革后,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办案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也是该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表现之一。
本案是一起被告人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吕某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一人受伤,四车受损的危害结果。在庭审过程中,耿文宏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围绕被告人吕某的量刑情节与辩护人展开了辩论,有力指控了犯罪,被告人吕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办理刑事案件,强化责任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
责任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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