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17日上午在京召开,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严惩文物犯罪分子,完善安保措施,堵塞监管漏洞,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是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开展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项行动,也是对去年6月至8月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深化。会上,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对专项行动做了动员部署。
李伟指出,近年来,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案件多发高发,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文物犯罪手段日趋专业,文物犯罪团伙化特征明显,且与黑恶势力犯罪相互交织,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全国公安机关要出重拳、下重手,集中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文物,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全社会形成严打氛围,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在打击犯罪的方式方法上,李伟表示,要转变理念,创新打法,在传统从案到人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从人到案侦查,切实提升打击文物犯罪能力水平。同时,公安机关要与文物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打击与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警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合力。各地要建立文物犯罪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刘玉珠指出,各级文物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始终坚守文物安全红线不放松,提高认识、全力以赴、久久为功,不断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对于此次专项行动,刘玉珠表示,各级文物部门要全力协同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排查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的文物犯罪案件信息和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要加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队伍建设,密切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及时准确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和作案现场认定。要继续增强文物安全监管力量和巡查看护能力,积极应用文物安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提升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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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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