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近日,富平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全文印发,对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打造共建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规范监督,注重“三个效果”统一,紧紧把握“公益”这个核心,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积极、审慎、适当的原则,推动解决涉及民生等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满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诉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自觉履行。行政机关还要加强对公益诉讼个案的剖析和类案的研究,重视吸收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要通过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出台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相关文件。审判机关要进一步把握公益诉讼的特点,深入研究此类案件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审判方式方法。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系,共同研究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相关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
《意见》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应强化组织保障,着力营造提起公益诉讼的法治环境。县委要把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检察机关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重大问题。县政府要加大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排除、抵制对公益诉讼案件的不当干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情况报告,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督促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县政协应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民主监督,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落实。宣传部门要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民生问题的实效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县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公益诉讼纳入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及公民、法人的法治理念和公益保护意识。 (富平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