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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蒲城: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7-04-18 15:59:37 来源:中国报道

  惩防并举,治病救人,既要捂住扶贫资金的钱袋子,又要防止小贪酿成大害。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扶贫工作的精细化要求,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检察工作职能,精准监督,为扶贫攻坚保驾护航。

 

文/党会娟

 

  不忘初心,放下架子,俯下身子搬凳子,坐下身子拉家常……只有心里装着老百姓,不忘亲民情结,才能做好精准扶贫。这是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的共鸣共识,更是他们坚持不懈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一贯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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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左二)慰问老党员

 

  全员参与,打出扶贫攻坚“组合拳”

 

  自开展驻村联户扶贫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战略部署以来,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精准扶贫工作;抽调一名副检察长带领两名优秀干警,长期驻村,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成员部门协助抓、党员干部共同抓、驻村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保证脱贫攻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016年以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以“包联兴镇”为突破口,会同工作组成员及村“两委”干部,积极为贫困村的发展找路子、出点子,打出了一连串深接地气的“组合拳”。他们从群众最急需的道路、水渠入手,先后协调资金75万元,帮助硬化村道2.5公里,绿化巷道及通村路、生产路4公里;为村民更换大功率变压器,确保群众生活用电得到保障;投资2万元整修排水管道,初步解决了村民生活用水排放问题,协调资金30万元打造“兴北村法治文化广场”……

 

  2016年4月初,32名检察干警组成专门的“精准扶贫工作调查队”,深入兴镇兴北村,进村头、下地头、到街头、上炕头入户摸底,核定识别贫困户36户136人,为院党组落实精准扶贫活动找准了“靶心”。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政研办党支部与兴北村党支部结为互帮互助党组织关系。11名院领导及13名中层干部与帮扶村36户贫困户结为帮扶对子,解决就医、上学、住房、生产建设等实际困难,先后7次到帮扶村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交流帮扶工作,协商解决帮扶问题,并为困难群众送去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慰问品,了解致贫原因,制定脱贫计划,鼓励帮扶对象坚定信心、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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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中)走访贫困户

 

  2016年2月4日,立春,渭北农村的年味愈来愈浓……兴镇兴北村,到任伊始的蒲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走亲串户,慰问困难群众,并送上了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新春祝福;4月7日,开展“教育扶贫基金募捐”活动,全体干警共现场募捐24890元,为处于贫困线的学生献上了一份爱心;第二天,30多名蒲城检察干警进村入户,深入调研助力精准扶贫工作;6月27日,检察长闫永江慰问贫困老党员,详细询问他们的生活起居和收入来源等情况……

 

  “全员参与、全岗互动”的扶贫行动,使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赢得了民心。他们坚持“民生无小事”的思路,逐户核实各贫困户的农耕生产、生活状况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深入了解各贫困户的家庭状况、外出务工情况,积极为贫困户脱贫出主意、想办法。

 

  他们还积极建立完善帮扶工作档案,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精准扶贫,号召全体干警定期深入到贫困户家中,选准精准帮扶切入点,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观念上、方法上真正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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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右二)和镇干部筹划建设村法治文化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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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前置,防止小贪酿成大害

 

  惩防并举,治病救人,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既要捂住扶贫资金的钱袋子,又要防止小贪酿成大害。今年以来,蒲城县检察院谨记职责,频频精准亮剑出击。

 

  2016年4月13日,“惩治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座谈会”拉开了蒲城县检察院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的序幕。蒲城县检察院联手县扶贫办,会同经发、水务、民政、交通、审计等23个惠农扶贫领域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县17个乡镇(办)镇长、主任,召开了“联席座谈会”。

 

  “自2013年1月至2016年3月,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9案5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会上,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董强通报了近三年来查处的涉农和扶贫领域案件,并就存在原因进行了分析及治理对策;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建明对全县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和职能做了表态发言,形成了“合力抓扶贫,发力向精准”的同频共振。

 

  扶贫是块“硬骨头”,其长期性、艰巨性非同小可;身处司法战线的检察机关,又当如何聚焦扶贫、迎难而进?对此,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蒲城县人民检察院仅2016年上半年就查办10案19人,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涉农扶贫资金职务犯罪,保障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预防”力度,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县政府主管领导、县扶贫办进行3次座谈,就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惩治工作进行研究,出台了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八项承诺和“精准预防三个一(即在全县17个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参与一次扶贫方案制定、参与一次扶贫资金发放、回访一次扶贫资金落实)”措施;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沟通对接,建立了重大项目资金、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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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

 

  主打“预防牌”,聚焦“正能量”。2016年8月2日,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和蒲城县扶贫办协调组织,举办了蒲城县脱贫攻坚职务犯罪预防专题报告会,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的书记、主任共600余人做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唱响了“精准扶贫,贵在精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时代好声音。“为扶贫管好‘救命钱’,让全县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小康生活”也成为了各级职能部门的共同心声。

 

  “检察机关要准确定位、自觉服务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工作大局;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法律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永江一语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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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扶贫办举办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座谈会

 

  心系百姓,“数据库”助力精准扶贫

 

  不忘初心,情系扶贫,不忘宗旨,激发创新。“涉农信息数据库”助力精准预防,让扶贫攻坚更加精准。

 

  截至2016年11月底,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案25人,保障惠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战果”得益于该院建立的扶贫攻坚精准预防职务犯罪数据库。

 

  据了解,蒲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多次外出考察学习,与相关科研机构多次研讨,主要采用四种办法建立扶贫攻坚精准预防职务犯罪数据库。一是会同民政、农业、扶贫、社保、林业、水利、卫生等单位签署《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立涉农资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将涉农专项资金发放情况通报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收集掌握扶贫、低保、救灾救济、危房改造等涉农项目及资金情况,建立涉农信息数据库;二是与扶贫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扶贫办每月25日对当月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投入情况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对重点扶贫项目资金开展同步预防,建立同步预防信息数据库;三是预防部门对近5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扶贫开发项目,深入项目地调查,通过测量、统计、走访等手段,了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既往扶贫项目数据库;四是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研,结合查办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对涉案领域、人员、环节、发案规律、特点进行分析总结,查找职务犯罪风险点,建立职务犯罪风险点数据库,通过这些办法建立扶贫攻坚精准预防“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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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蒲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教育扶贫基金募捐活动

 

  蒲城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出台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全面掌握扶贫资金发放的操作流程,对每笔资金的用途、流向进行全程跟踪,对举报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线索,采取实地走访、查验账目方式进行精细化初查,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为了让正在筹建的数据信息平台发挥最大的作用,做到方便群众随时查阅相关信息,我们把它设置在蒲城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为蒲城检察系统一个便民利民、普法教育的窗口。”闫永江告诉记者:“数据信息平台建成后,其LED屏幕会全面公布涉农、扶贫等领域相关信息,让法律监督全覆盖,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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