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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检察院“四查一参与”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8 15:33:3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杜鹏)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每年深入全县镇、街道检查社区矫正活动均不少于一次,次次严格认真落实“五查一参与”,及时发现并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等情形,促进社区矫正不断规范。截止2016年底,全县275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和虚管。具体做法是:
 
  一查交付执行工作是否到位,法律文书是否齐备。一旦发现交付执行的法院、监狱、公安机关未依法向社区矫正机构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或送达不全等情况,便及时监督做出原判决、裁定、决定的法院、监狱、公安机关及时补充法律文书。
 
  二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按时报到并按期报告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或遵纪守法等情况。一旦发现未按期报告并提交思想汇报材料的,及时监督纠正;对脱离监管的,要求基层司法所及时上门查找,对查找到并能说明未报告活动情况和提交思想汇报材料理由的,经批评教育后及时纳入正常监管矫正;对擅自离开居住地县区,查找不到的要求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后建议收监执行。
 
  三查社区矫正机构是否依法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及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一旦发现未依法组织或社区服刑人员无故未参加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
 
  四查司法所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教方案、监管措施、社区服刑人员报告活动、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记录、思想汇报、请销假、月和季度鉴定材料等痕迹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为提升社区矫正效果,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教育矫正,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还适时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活动,向社区服刑人员宣讲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及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严肃阐明违反规定的后果。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明确服刑意识,端正思想态度,真心接受教育改造,认真遵守监管矫正的各项法规,自觉摒弃犯罪恶习,加强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增强法制意识、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积极重归社会。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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