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云南省日前下发决定,对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公布了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减少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提高基本证照凭证效力。
此次决定取消各行业系统在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356项,并将50项证照凭证作为全省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在取消的证明材料当中,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外,还包含要求当事人自证清白的、重复循环的、开具部门不明确难以查证的、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责任倒置的等证明。
根据决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证明材料管理,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新增证明材料。(记者李茂颖)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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