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敦祥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对李某危险驾驶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并发表了公诉意见。鉴于被告人酒后送朋友回家并结合其当庭的认罪态度,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针对庭审中李某辩称自己是酒后“打的”无望后送朋友回家,检察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好意帮助他人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充分认识到醉酒驾车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性,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入理入情的教育使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当庭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自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长主动带头办理案件,实现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了入额院领导在执法办案一线的引领示范作用,对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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