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确保“精准扶贫”点亮民心
发布时间:2017-04-14 10:53:18 来源:中国报道
渭南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李关斌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协作配合,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为了更好地服务扶贫工作大局,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在全市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讲话
精准定位,主动服务扶贫开发大局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制胜之道也在于精准。检察机关理解“精准扶贫”的要义,用老百姓的话,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渭南市检察机关主动与各级扶贫办取得联系,建立了在惠农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检察机关内部反贪、渎检、预防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建立预防组织网络,层层筑牢贪腐防线,紧盯可能发案领域,严厉惩治犯罪对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专项工作。
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渭南市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初即根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确定在惠农扶贫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明确将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补贴、移民搬迁、困难大学生补助作为预防调查的方向和突破口。在开展预防调查的过程中,对全市3200余户应该享受贫困大学生补助的家庭走访调查,和1500户移民搬迁户座谈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以提升预防实效为落脚点,针对预防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向其上级管理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的形式监督其进行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自侦部门立案处理。在此基础上,渭南市检察院还形成了完整的调研报告,对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特别关注资金投入规模大、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如政策执行不到位,擅自改变用途;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乱收费现象;少数人以身试法,贪污私分扶贫资金;截留、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效益难以发挥等进行专项分析,最后形成更好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干警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调研
精准办案,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办案,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职务犯罪,真正让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才是检察机关落实扶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抓手。
在办案过程中,渭南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出台的惠农扶贫政策,在全面掌握惠农扶贫领域资金投入总体规模、各种项目和具体政策、审批程序、运作模式和具体流程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资金投入规模大、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回应农民群众的反腐新期待。
专项工作开展半年来,渭南市检察系统共立案侦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5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从查办案件的犯罪主体来看,主要集中在农村“两委”人员和乡镇站所,贪污贿赂案件中村委会成员17人,占比89%,其余2人为民政局股长、乡镇民政办主任。从犯罪金额来看,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案件居多,贪污贿赂案件中涉案金额3万元以上的10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7人。从犯罪行为性质看,主要集中在侵吞、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上,贪污贿赂案中侵吞危房改造补助款16人,占比94%。从犯罪手段来看,单独作案较多,主要表现为利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补助款申报工作的便利条件和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决定权。渭南市检察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重点加强对相关领域的警示教育和预防。
渭南市检察机关和市扶贫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精准预防,推动惠农扶贫制度健全完善
扶贫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牵涉的部门和扶贫对象多,资金的规模大小不一,执行的主体也各有不同,难以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为此,渭南市检察系统预防部门积极走村入户开展调查问政,宣传党的扶贫政策。不仅如此,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还结合惠农扶贫领域的工作性质特点,对照国家惠农扶贫政策和刑法分则中关于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的法律条文,认真分析近年来查办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特点和原因,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渭南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先后在全市重点乡镇、扶贫办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坚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在扶贫领域进行预防宣传7场次,接受群众的预防咨询30余条;在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检察干警制作展板20余块在人员密集的广场进行预防宣传工作,同时深入部分社区、街道办开展扶贫政策宣讲工作,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精准谋划,切实推进脱贫攻坚早日实现
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精准扶贫”,其本质要求是扶贫开发能够实行精确瞄准、定向打击,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得到全面提升。为防止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大水漫灌、走形式,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调研对渭南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建议,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与遵循。
一是深化认识,增进共识,形成合力。渭南市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一些部门和干部潜意识认为扶持到户很难出“成绩”,导致有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没有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到底扶谁、怎样扶尚未完全搞清楚。在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中,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多渠道搜集典型案例,对涉及脱贫攻坚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扶贫政策及相关的职务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扶贫资金“高压线”的认识,着重解决对精准扶贫工作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无从下手的问题,加强法制教育、廉洁教育,提高扶贫部门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同时,通过培训切实将县、镇、村、受扶个体统起来,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着力建构预防网络,开展“滴灌式”精准预防,全力打造“以精准监督服务精准扶贫”的工作品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以贫困镇、村及重点项目为辐射点,以群众参与为基础,采取班子包片、中层联镇、干警联村的方式,全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互联的预防网络体系,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村到户活动。
三是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实行动态监管。渭南市检察院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准确全面掌握全市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年度扶贫资金安排,扶贫资金总数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以及政策文件、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文件材料,使扶贫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
四是加大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督促检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调研中出现的问题,特别强调相关部门要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严格票据审核,严格报帐时限,严格资金拨付,实行专户管理,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和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此外,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还从完善监督制约,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公开信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跟踪问效、跟踪服务,要对扶贫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等方面着手,力求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话语,强调了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精准扶贫,确保这些给予农民的“民心钱”“暖心钱”真正惠及群众,也已成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重要使命与担当。(作者系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责任编辑:聂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