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樊欣)近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办理了一起大学生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
被告人A某系西安某大学2016年毕业学生,在校期间就自学微信公众号运营相关知识,毕业之后,创办了“某某”微信公众号,旨在传播正能量,对洛南的风土人情以及鲜闻趣事进行宣传。因其创办的公众号系个人创办,而非新闻媒体,其所发布的新闻内容有限,且没有权威性。因此,A某就想将“某某”微信公众号改名为“某某手机报”微信公众号,提升微信公众号权威性。遂于2017年11月中旬从互联网上下载Z许可证用图片处理软件美图秀秀涂改内容,变造成其运营部的许可证交给腾讯某第三方微信公众号认证机构,该认证机构为通过审批,在知道未通过审批之后,A某又以同样的方法伪造了S证明,以证明“某某手机报”的地方新闻媒体临时审批证遗失,于2017年12月24日至26日再次将上述两个公文及证件交给腾讯某第三方微信公众号认证机构,仍未通过审批。后经证明A某的Z许可证系变造,S证明系伪造。
在庭审时,公诉人刘臻对A某表示深深的惋惜,说道:“能运营公众号取得这样的成绩足以证明你的优秀以及智慧”,但是聪明才智一定要用在正道上,犯罪不可怕,可怕的是聪明的人犯罪,同时说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青年人的第一颗扣子一定要扣好”,希望被告人能够改过自新,切莫再行差踏错。被告人当庭读了自己的悔过书,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说自己一定吸取教训,从此以后脚踏实地,绝不投机取巧。
责任编辑: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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