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依法立案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切实以法治力量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让群众“食之放心”
针对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许可证过期、未依法公示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了餐饮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让百姓“用之安心”
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农村市场存在销售来历不明、未经检疫肉类原料,“三无”食品、“山寨”食品等行为,与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供销社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假冒伪劣消费品、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力构建农村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新局面。
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让民众“饮之安心”
针对辖区部分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滤芯更换不及时、卫生检测不到位、信息公示不透明等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建立定期巡查、水质抽检、信息公示等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安全可靠,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今后,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安全薄弱环节,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助力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注入坚实法治力量。(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 余丹丹)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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