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做主,赔偿款4000元我已收到,等房子修好,我又能搬回家住了。”9月11日,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法院赵川法庭调解室里,刚签完调解协议的梁某向法官熊际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竖起拇指。
近年来,商洛市两级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涉民生领域纠纷,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通过多种调解方式,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光伏钻孔房漏水 法官勘验促和解
“法官,我遇到了大麻烦,因为楼上装光伏,我家楼顶被钻穿,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漏水,我都在外头租了一年多房子了!”8月26日,梁某来到赵川法庭向熊际人诉说“烦心事”。
某新能源公司在安装光伏项目时,施工人员不慎钻穿梁某家房顶,致房屋受损、雨天漏水。事发后,双方就责任认定与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无果,梁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熊际人仔细查阅材料、梳理争议焦点,并到现场实地勘察,摸清房屋受损情况。在随后法官组织调解时,双方的情绪十分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我们承认安装光伏时不小心损坏了梁先生的房屋,但房屋漏水不一定就完全是光伏安装造成的,如何赔偿也得有依据。”新能源公司负责人解释道。
“不是你们造成的还能是谁?施工钻穿楼顶是事实,我家漏水就没办法住。你们不仅要把房子修好,还得赔偿我的损失!”梁某一听这话更急了。
看着僵持不下的双方,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与双方沟通。调解中,法官向新能源公司阐释“施工需保障周边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义务,向梁某说明“赔偿金额需基于合理损失评估”的理性原则,并列举类似案例辅助分析。经过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协调沟通,双方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也都意识到各自的问题。
经耐心疏导,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新能源公司当场微信转账4000元补偿款,并提交房屋维修方案与施工时间表,梁某承诺配合维修作业。这起因光伏安装导致房屋不能居住的纠纷,在法官调解下圆满解决。
健身课程退款难 法院调解当日付
“刚签的私教课没时间上,退款还遭拒,多亏法院帮忙,当天就拿到了钱!”9月5日,商州区法院通过调解快速化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让原告张某顺利拿回1300元退款,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5月,原告张某与被告商洛市商州区某健身会所签订《私教课程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7节一对一健身指导服务,每节课费用220元,合计1540元。合同签订次日,原告因学业安排紧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遂向被告提出解除协议并退还全部课程费用。被告以所签协议约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关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互谅互让。经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会所退还张某课程费1300元,协议达成当日即足额履行。
此案是商洛法院高效化解涉民生领域纠纷的缩影。预付式消费在健身、教育等行业中日益普遍,相关争议频发。商洛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调解高效、便捷的功能优势,努力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力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高铁项目欠工资 先行调解护权益
“赵庭长,我们三人的工资已经全部拿到了,你可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9月18日,高某拿到工资后激动地拨通山阳县法院赵铭法官的电话。
2024年,原告高某等三人受雇于被告建筑劳务公司,在商洛市山阳县某高铁施工项目提供劳务。完工后,被告公司尚欠三原告50000元劳务工资未付,多次协商无果后,三原告向山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案件受理后,法院考虑到劳务合同纠纷关乎劳动者生计,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赵铭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公司对欠款事实无异,但因资金周转暂存支付困难。赵铭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强制要求、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诚信声誉及后续经营、劳动者辛勤付出与生活保障关联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沟通协调。
8月12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当天现场履行10000元,8月20日前支付劳务费20000元、剩余20000元于9月20日前付清。三原告也体谅企业困难,接受调解方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耗时短、效果好,既保障劳动者权益,也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留有余地。
高某等三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且目前已全部履行到位。商洛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快速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解决了农民工的“欠薪”难题,让公平正义以更便捷的方式抵达群众身边。
民有所急,权有所护。商洛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矛盾化解机制、提升纠纷解决能力,以高效服务、温情司法,为民生福祉筑牢司法屏障。( 李從熇、刘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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