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榆林市创新构建“前端治源、中端治症、末端治本”的矛盾纠纷“三端全链”预防化解体系,通过拓展“三见警”巡防、优化“五级五长”网格、建强多元解纷平台、深化法律服务、攻坚信访积案等举措,打造全链条治理模式,为转型期城市治理提供新范式。
榆林市经济活跃、文化多元,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转型期,一些社会矛盾和不安全因素容易聚合叠加,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任务紧迫且重要。自2023年获批全省诉源治理试点市以来,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列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招,构建起“前端治源、中端治症、末端治本”的“全链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为维护榆林社会和谐稳定筑牢防线。
绥德“说事堂”荣获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前端治源,打好社会稳定“预防针”
“三见警”巡防再拓展。从2022年开始,榆林在中心城区全面推开“三见警”,配置公安民辅警(包含交警)4700余人,全面覆盖城区重点部位。今年,榆林市全力推动“三见警”向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拓展延伸,整合政法力量推行“一棚户区一警、一村一警、一社区一法检司”,最大限度压缩违法犯罪空间。
“五级五长”模式再优化。将疫情期间形成的“五级五长”上门问计问需工作模式固化为一项常态化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五级五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建立起一支以“五级五长”为核心的网格管理服务队伍,明确平战结合的“六员”职责,健全定期探访、便民服务、网格自治、网情会商、联席会议、社会监督六大机制,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治理体系。2025年初,组织“五级五长”回访摸排返乡务工人员6.3万人,精准化解矛盾问题170起、服务2万余人次,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社会心理服务再深入。为进一步做好命案和极端事件防控,建立社会心理监测季度分析制度,聚焦社会重点心理问题,每季度形成社会心理监测预警报告。妇联、团委、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村组社区以“流动夜校”形式宣讲通报,以案释法、以案明理、以案育人。
靖边县“提包警务”深入社区开展宣讲活动。
中端治症,打出多元解纷“组合拳”
充分发挥平台力量。市级构建统一大平台,正在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将市综治中心、雪亮工程以及拟建的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全部整合在一起,聚力打造“一站全化解”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台。县乡两级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高效统筹人民调解、信访、仲裁、诉讼等多元解纷力量,推动金融、物业、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建立行业调解组织,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有机衔接的“五调联动”格局。
多方凝聚人员力量。形成了矛盾解纷“专业队”+“志愿队”模式,“专业队”是体制内的“五调联动”,“志愿队”是广泛吸纳法律志愿工作者、“五老”人员、热心群众三类社会力量参与。全市先后涌现出绥德“说事堂”解决邻里纠纷、榆阳“栓正人家”化解基层矛盾、府谷“三诊三访”化解征地拆迁纠纷、子洲综治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市自然资源局“三抓三促”信访调处等特色解纷品牌。其中,绥德“说事堂”荣获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稳定重点群体。针对9类重点服务管理人员,政法、社会工作、组织、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分领域负责,坚持“宁高不低、宁宽勿窄”原则,落实帮扶救助、心理疏导、危机干预、预测预警等服务管理措施,严防个人极端事件发生。针对社会低收入群体,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每年落实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等一揽子扶助政策,今年全市统筹新增1万多个就业岗位,其中面向低收入群体招聘1300多名环卫工人,定向招聘80名符合孤儿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拟推荐一批低收入家庭大学生到相关企业应聘,全方位维护就业局势整体稳定。
榆林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末端治本,打造社会稳定“好枫景”
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3148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打造了“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高标准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心理辅导等服务内容,构建起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包含实体、热线、网络、流动四大平台“四纵四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领导带头攻坚信访积案。市委倡导各级领导干部接烫手山芋、啃硬骨头,树立在重大斗争中识别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今年,我市将全市近三年的“钉子案”“骨头案”进行梳理,分配至市县两级领导干部80件,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人3件,积案化解情况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季进行调度,目前已化解16件。
创新重大风险防范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市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并实体化运行,与国安工作合署办公,建立日监测、周小结、月研判、季调度工作模式,构建起“监测预警、风险研判、评估决策、应急处突、防控协同”一体化工作体系。目前,台账管理55项重大风险,成功处置高尔夫球场、世纪广场改造等17项重大风险事件。(供稿︱中共榆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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