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陕西省司法厅通过构建“调解优先、分层递进”的纠纷化解体系,健全制度机制,打造专业队伍,有效提升商事纠纷解决的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4年2月,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宝鸡、榆林3个设区市推开商事调解试点工作,指导设立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等5家商事调解组织,初步形成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今年3月30日,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上作了经验交流。5月27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陕西调研期间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提高站位,把准试点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政治引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要求,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批示摘编》,举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研讨会,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把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调解质效作为关键环节,确保试点工作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坚持理论牵引。紧贴商事调解规范授权、公平竞争、有序运行等立法保障问题和行业规则、从业标准、监督管理等制度机制问题,召开全省商事调解试点工作研讨会,组织专家开展理论研讨、专题研究、集智攻关,及时汇编下发理论研究成果,真正把商事调解是什么,准入门槛有哪些,发展方向在哪里等问题搞清、搞透,为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前瞻理论支撑。
商事调解组织与相关高校、法律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签署合作协议。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驻陕企业在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实际,3次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4次组织现地调研,集中力量攻克商事调解组织设立、运行监管、案源渠道、诉调对接等实践难题,坚持把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登记机关批准、调解自愿原则、调解过程保密、收费标准公开等作为基本准则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任何时候都不越过法律边界。
坚持正向引导。突出商事调解效率性与公益性双重价值,在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员选聘、收费标准确定、导地案源受理等各环节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试点商事调解组织之间有序开展公平竞争。同时,引导试点调解组织始终把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益服务、保障公益属性,作为发展商事调解的重要原则融入调解实践,确保试点方向始终不偏。
突出重点,做实试点工作关键环节
健全制度机制。联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商事调解工作指引》《商事调解卷宗文书规范》等9项制度,确保商事调解组织有序运转。建立调解优先、联席会议、中立评估、无争议事实记载等8项工作机制,实现商事纠纷受理、调解、诉调对接、督促履行的全流程管理。
打造专业团队。创新不同群体参与商事调解的路径举措,充分发挥西北政法大学调解员培训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全省首期商事调解员培训,指导调解组织结合调解员个人专长,做好人案匹配工作,提升调解员执业能力,初步建立起了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技能过硬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全省现有商事调解员782人,其中专职148人、兼职634人,普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化程度较高,能够胜任商事调解工作。
规范调解实践。从程序规范化、协议执行力、效果满意度等入手,督导调解组织严格案件源头把控,严格调解程序及调解原则适用,严格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保障路径选择,全面塑造商事调解品牌。选取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16个商事调解案例编印形成《商事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以典型案例指导调解实践,切实提升商事调解实效。
主动防范风险。成立由陕西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单位的数量确定、审核权限、调解范围、运行管理等进行严格把控。实行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告、重要决策提前请示、重要事项及时汇报制度,以及商事调解宣传报道工作统一筹划、归口管理、逐级审定制度,从源头上管控试点风险。
多措并举,凝聚试点工作各方合力
激活市场需求。从政策支持、优化服务、鼓励创新以及强化监督入手,成立省、市、县三级调解协会,深入企业开展“优选调解”活动,推动商事调解与商事信用体系以及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配合,指导商事调解组织与20余个商会、协会建立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形成商事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同效应,有效激活市场需求。
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务区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法务区)。
抓实衔接联动。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优化工作流程,加快推动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登记,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建立商事调解联席会议机制,5个试点商事调解组织全部纳入6个试点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入驻39个基层法院多元解纷中心,全面对接贸促会、工商联、商会,联合陕西省法学会、省工经联、秦商总会等8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商事调解吸引力,推动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取得较好成效。
加大推介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推介商事调解组织,宣传商事调解优势,定期分享调解资讯、推送典型案例,《学习强国》《法治日报》《陕西日报》及陕西新闻联播、司法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相继报道陕西试点情况,司法部《信息摘编》《司法行政工作交流》等先后4次编发专题信息介绍陕西工作经验,有效提升了陕西商事调解知名度。
加强域外合作。在陕港澳多领域合作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战略框架内,积极参加“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主动探索构建共建共享的商事调解员培育与交流机制和涉外商事案件“陕西+域外”调解员“双调解”模式,提升了商事调解影响力。
经过一年多实践探索,陕西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为高效化解商事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5家试点商事调解组织累计成功调解商事案件2250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399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额16.21亿余元。下一步,陕西省司法厅将持续深化商事调解改革,拓宽调解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高效便捷、专业规范的商事纠纷解决“陕西样本”,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供稿︱陕西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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