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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法院:劳务争议引诉讼 先行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05 09:45: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我的问题,还不用开庭,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洛南县人民法院杨灵芝调解室,当事人何某某握着调解员杨灵芝的手感激地说到。

2025年3月,何某某与齐某某口头约定,由何某某给齐某某家房后砌护坡。开工三天后,齐某某因其兄弟发生交通事故要求何某某停止施工。三个月后,何某某所施工的护坡发生坍塌,齐某某以何某某施工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劳务费,双方发生争议。

此纠纷经洛南县某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案件立案后,诉讼服务中心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认为先行调解能真正消弥分歧、化解争议,在征求双方意见之后,遂移交杨灵芝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杨灵芝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多次与双方沟通交流。在弄清事情原委、算好双方账务后,先向何某某言明其有索要劳务费的权利,但其所干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一直钻进“干活就给钱”的牛角尖里。同时告知齐某某按照口头约定应该向何某某支付劳务费,对于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双方应该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法律是公平的,法律也是有温情的,你们两个能达成施工约定,肯定也是基于对对方的信任与肯定,不能因为中间出现了一点问题伤了和气,成为仇人对簿公堂”,杨灵芝笑着对双方说到。

最终,在杨灵芝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齐某某现场向何某支付了劳务费,双方在谈笑声中握手言和。(洛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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