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众环保法治意识,营造守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蓝田法院干警深入秦岭北麓温泉小镇——汤峪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与游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道精心布置宣传展台,向过往游客、村民热情发放图文并茂的环保宣传手册、倡议书及环保主题小礼品。干警们结合蓝田县生态保护实际,特别是秦岭生态保护相关案例,详细讲解了《环境保护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群众积极加入保护生态环境行动,自觉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法律咨询台前人头攒动,干警们耐心倾听游客关于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和法律困惑,细致解答涉及山林保护、水资源管理、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活动还特别设置了“环保心声分享”环节,法官与游客畅谈日常环保实践与感悟。
“蓝田的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秦岭北麓一片葱茏,雨后云雾升腾,真的是青山绿水,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法官同志说得很对,爱护环境就应该从我们身边的小事做起!”一位来自西安的游客刘先生深有感触地说。现场氛围热烈,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位群众和游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呼吁每一个公民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意识,积极保护生态环境。蓝田法院主动扛劳历史责任、社会责任,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和司法服务触角,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普法宣讲、案例解读,不断将法治理念和环保意识播撒进群众心田,有效提升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守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郭训兵、朱骏珂)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