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把生态修复优先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以法治力量护航秦岭绿水青山。”8月14日,在商洛市洛南县音乐小镇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党建主题活动的洛南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周梦琳说。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上,商洛法院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理念,创新构建“专业审判+协同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组建环境资源刑民行“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等全要素的裁判规则体系,以司法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交出一份亮眼“绿色司法答卷”。
专业审判:锻造环资司法“利剑”
“林地在我眼前熊熊燃烧,那一刻,我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大错。”张某某懊悔地说道,“往后,我不仅自己要严守法律底线,还得积极向身边人宣传保护生态的重要意义。”
2023年,洛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理了失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在审判实践中首次创新引用“碳汇”赔偿方式修复秦岭生态,实现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转变。
张某某因祭祀焚烧冥币引发森林火灾,造成358.3亩林地过火,烧毁树木8599株,直接经济损失10.44万元,并导致476.3吨碳汇损失。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首次将碳汇损失纳入赔偿范围,经审理,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包括碳汇赔偿、生态修复等共计10.98万元费用,同时在媒体公开道歉。
该案作为商洛首例适用碳汇赔偿机制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突破了传统生态修复模式,联合多部门出台协作机制,形成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环境资源案件办理提供了新思路。
近年来,商洛法院紧紧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凸显秦岭腹地的地域特色,创新探索出生态修复优先环资审判模式。持续深耕秦岭生态司法保护“商洛模式”建设,不断完善劳务代偿等科学合理的修复手段,稳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积极推广优秀经验与创新做法,切实筑牢秦岭生态安全的司法坚固屏障,真正达成“办结一案、恢复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协同共治:绘就多元保护“共振”
为破解生态环境案件“鉴定难、修复难”问题,商洛法院立足秦岭生态保护实际,积极拓展环境资源区域合作机制,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形式,推动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同时,在金丝峡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6个生态修复基地,创新推广“碳汇补偿”等多元化修复方式。
被告人徐某成承建陕西省商南县赵川镇文化坪村某标段道路建设工程期间,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涉案道路所在区域内的林地,并采用爆破、挖掘等方式施工,造成林地上原有植被大量毁损。
经勘验,被告人徐某成共占用国家重点公益林、用材林林地62.66亩,毁坏程度为重度。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商南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涉案道路工程的性质,以及被告人徐某成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该案作为陕西省首例引入“碳汇”补偿的生态修复案件,突破传统补植复绿模式,创新性要求被告人赔偿毁林至新林成长期的碳汇损失。该案的成功实践,充分彰显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量化生态功能价值,不仅完善了恢复性司法措施,更建立了生态服务功能修复新标准,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对推动生态司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参与:奏响生态保护“和鸣”
今年6月,商洛中院联合多部门在丹江河畔举行2025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鲢、鳙鱼苗3万尾。
商洛法院立足秦岭生态保护区定位,在丹江、金钱河等重点流域推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方式,创新设立“秦岭生态巡回法庭”,在柞水牛背梁、山阳天竺山等保护区就地化解纠纷,同时推动建立陕南三市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促成商州、丹凤等县区签订流域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
为凝聚保护合力,商洛法院联合西北政法大学成立研究中心,培育专业审判队伍,组建地质、林业专家构成的“秦岭生态保护专家库”。针对矿产开发、乡村旅游等领域梳理风险点26个,通过以案说法等活动,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构建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洛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破坏林地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完整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超范围非法占用农用地25.8亩进行采矿活动,造成林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张某某认罪认罚并主动在媒体公开道歉。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某按照林业部门《异地植被恢复设计方案》,补植6500余株白皮松完成生态修复。法院最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某某缓刑,并处罚金7万元。
该案创新建立“洛河源府院联动补植复绿司法基地”,通过“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模式,在70亩修复林地上套种3万株连翘,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示范样本。
司法护航生态,绘就美丽中国。“商洛两级法院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生态修复机制创新,完善‘专业审判+多元修复+跨域协同’审判体系,强化多元共治格局,严格制度体系保障,以司法利剑守护秦岭生态安全,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法治力量。”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说。(李從熇、刘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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