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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买翡翠原石能否“退一赔三”?西安碑林法院穿透“云赌石”本质给出答案

发布时间:2025-08-14 11:10:1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瑞丽市某某珠宝店(下称“珠宝店”)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针对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翡翠原石后主张“退一赔三”的争议,通过穿透“云赌石”法律本质作出明确回应。

原告刘某某在被告直播间累计购买了7块翡翠原石。收货后原告以6块原石系“假货”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全部货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五十五条支付三倍赔偿(合计494,720元)。

经司法鉴定,6块送检原石均为天然翡翠。被告提供的关键证据显示:交易过程中曾6次向原告发送风险提示——“您购买的翡翠原石一旦切割或开窗,将影响完整性无法退换”,原告均回复确认“授权开窗”。

本案中,原告通过直播间主播展示下单购买翡翠原石,被告在交易过程中及付款后,均通过客服信息明确向原告发送风险提示,原告亦回复“授权开窗”等确认信息,符合“云赌石”交易特征。

原告购买的标的物是未经切割、价值不确定的翡翠原石,商品本身不具备直接用于日常生活使用的功能属性。结合“云赌石”交易的高风险、高投机性特征,以及原告一次性购买多块、总价达十余万元的事实,法院认定原告的购买行为主要目的在于期待原石切割后升值获利,或用于收藏增值,具有明显的投资或博取利益属性。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购买行为系满足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作为普通饰品原料等),故其身份不能被认定为《消法》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原告依据《消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经营者欺诈时应承担“退一赔三”责任)主张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缺乏适用的主体前提和法律基础,法院依法不予支持。且案涉6块原石经鉴定为翡翠原石,被告并未存在欺诈行为。故判决,驳回原告要求退还6块原石货款65,680元及支付三倍赔偿494,720元的诉讼请求。(彭悦)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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