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二团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悬赏执行、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成功执行完毕或促成和解了一批“骨头案”,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温度。
精准悬赏,巧破“找人难”困局
在张某申请执行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2.4万余元。经过前期调查,未央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6月20日在李某父母居住的小区公告栏张贴悬赏公告。公告张贴后被李某的父母看见,迫于悬赏执行的威慑力,被执行人李某最终于6月25日主动到庭,全额履行了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预罚预警,刚柔并济促执行
王某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双方曾达成执行和解,但赵某后续迟迟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剩余的9万元。执行干警于7月9日对赵某实施拘传。调查发现,赵某长期经营打印店有固定收入,且名下拥有车辆、到期债权等财产,却未如实申报也未履行义务,已符合司法拘留条件。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与督促下,赵某当庭支付4万元。鉴于其部分履行及悔改态度,法院向其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尽快付清余款,否则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申请人王某亦同意给予宽限期,双方再次达成和解。
令行禁止,严惩违法行为护权益
在孙某与周某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一案中,法院此前已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周某对孙某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行为。然而,周某在保护令有效期内仍有违反禁令的行为,法院据此延长了保护令期限,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针对周某公然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法院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拟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罚款。周某被传唤到庭后,深刻认识到错误,当庭写下《悔过书》。考虑到双方婚姻关系尚存、育有子女,且周某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认错悔过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既体现了对违反禁令行为严厉惩戒,也贯彻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炎炎夏日,热浪袭人,但未央法院执行干警“陕亮执行·2025”的脚步从未停歇,他们穿梭在古城的大街小巷,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重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为优化辖区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秦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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