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常掺杂情感因素,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柞水县人民法院下梁法庭通过加大庭后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一起此类纠纷。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耐心疏导,让“剑拔弩张”的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原、被告自由恋爱,后于2023年举行订婚仪式,原告向被告给付彩礼6.8万元及价值3.8万元的首饰。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及生活琐事,感情破裂并决定分手。
分手后,双方因彩礼返还数额产生重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争议激烈,当庭调解未果。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庭审后法官继续组织调解工作,通过“背对背”方式,从法律规定、家庭伦理等角度反复释法明理。
历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
法官提醒
彩礼本应是双方心意相合时的诚意表示,寄托着对婚姻的美好期盼与祝福。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彩礼虽为我国传统婚嫁习俗之一,但应倡导简约适度的理念,厘清传统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要坚决破除盲目攀比、炫富摆阔、嫁女解困、以彩礼论身价、以彩礼保婚姻等扭曲观念,树立起不比彩礼比人品、不讲排场讲文明的新风正气,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柞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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