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意见》,聚焦破解“不刑不罚”难题,创新构建“内部协同+外部联动+跟踪问效”全链条机制,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共办理反向衔接案件125件,制发检察意见书61份,行政处罚落实率达100%。
建立案件化办理流程,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3日内,将案件线索及证据材料同步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并录入业务系统,确保案件流转全程留痕。创新推行“双审查”模式,在刑事证据审查基础上强化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高频案件制定《处罚必要性审查指引》。2024年依法对27件无实质处罚必要案件终结审查,有效避免过度惩戒。
深化外部联动协作,构建执法司法合力
创新实施“三步工作法”。在制发检察意见前,主动就处罚依据与尺度与行政机关会商,避免一事二罚;对争议案件引入听证程序,邀请行政机关及听证员参与评议,成功解决超期不回、处罚不到位问题;建立建议后跟踪机制,要求行政机关15日内反馈立案情况,逾期未回复自动触发监督程序。
强化跟踪问效闭环,延伸社会治理效能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普及了“罚其当错”“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的法治观念,加强了对不起诉案件的依法后续治理,真正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闭环升级,以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方式让社会各界感受到公平正义,打造出检察工作新亮点。
(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刘馨阳)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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