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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法院全链条守护家事纠纷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5-07-23 11:12: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你长大了就会理解你父母的选择了,这件事你没有错,你目前最重要的事是踏踏实实抓住高中生涯的时光,争取考一个好大学,我们都相信你……加油!”

“谢谢法官……我一定听你们的话,抓住最后一年的时间好好学习,争取给自己和爸妈一个交代……”

丹凤法院商镇法庭的心理咨询室里法官正对一件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的未成年孩子进行着心理疏导活动。

张某与李某于1991年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二人于1992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婚姻生活。但近年来,夫妻二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导致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婚姻难以为继,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有一子张佳(化名)正处于高中这一关键阶段,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若简单这样调解处理,必然对孩子成长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

办理离婚案件,尽力促成双方重归于好是最好的效果。为此,法官尽力挽救这一段婚姻,并动员亲属反复做双方调解和好的工作,但双方态度坚决,一致要求结束这段婚姻,反而认为,孩子长期处于争吵、打骂的家庭氛围中,已经对孩子心理造成一定影响,如果再继续下去,将会越来越严重。随着对案情的全面掌握,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件,如何既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又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环境,是摆在法官面前的突出问题。

为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联动公安、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合力筑牢李某人身安全的“防护网”,防止伤害再次发生。经过不厌其烦的调解,张某和李某激烈的对抗情绪终于消散,原本剑拔弩张的夫妻双方均同意“好聚好散”,结束这段难以维持的夫妻关系。双方的婚姻问题解决了,但孩子怎么办?承办法官结合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敏感、学业关键时期的特点,及时向张佳父母同步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到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虽然婚离了,但对孩子监护职责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一方面,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需关注孩子身心状况,合理规划孩子学习与生活;另一方面,母亲亦需通过定期探望、情感沟通等方式参与子女教育,避免因家庭矛盾造成情感缺失。

法庭专门对未成年张佳进行了一场心理辅导,引导其坦然接受父母分开生活的现状,并鼓励其珍惜校园时光,勇敢追逐自己的理想大学。

同时,还对张某和李某通过“圆桌调解+心理疏导”双轨并行的方式引导双方理性对话,进一步督促监护人肩负起未成年人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并分别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他们“教育责任不因离婚而免除”,必须尽到抚养孩子的各项义务。

该起案件办理结束一月后,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由办案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回访小组,深入张佳所在学校开展跟踪回访,通过与其班主任、代课老师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了张佳近期在校表现、情绪变化及学业情况,切实保障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地见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官办理家事纠纷类案件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是职责所在,更是民之所想。近年来,丹凤法院商镇法庭积极探索“温情调解+双重令状+心理疏导+校园回访”的四维工作法,将家事审判从单纯的权利义务判定,拓展至感情修复、权益保障、成长护航的全链条、全方位守护。这种“裁判+服务”“惩戒+教育”“司法+社会”的融合治理模式,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家事审判领域的生动实践。(魏沙  巩浩琳)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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