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峦庄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引入要素式审判方式并作出要素式民事判决书。这一审判方法的实践,不仅为庭审活动“提速换挡”,更让民事判决书“一目了然”,实现了案件审理的“加速度”。
丹凤县人民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不断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等特点,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在庭审前,承办法官根据案情,制作了涵盖合同签订主体、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方式等要素的借贷纠纷案件要素表,并与当事人一一核对确认,以便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将庭前当事人无异议的要素予以确认,直接聚焦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让审理重点清晰明了,庭审流程快速高效。庭审后,承办法官对案件判决书进行“瘦身”,仅需列明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有争议的事实、裁判理由及结果,便于当事人看得清楚,读得明白,从而提高了服判息诉率和主动履行率。
下一步,丹凤县人民法院将“要素式审判”逐步扩展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合同等简单的民商事案件中,从而节约审判资源,缩短办案时间,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司法需求。(王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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