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6月25日上午10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正式拉开序幕。不同寻常的是,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了百里之外的大荔县,在大荔县看守所里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这是一场因醉驾引发的连环交通事故,六辆受损车辆、六方当事人利益交织,因被告人白某被其他办案单位刑事羁押,陷入“人不在案”的困境。为确保本案顺利审判,长安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主动破局,通过协调大荔县公安局、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大荔看守所完成了审判工作,以司法智慧与效率诠释了“公正不迟到”的承诺。
2024年12月5日凌晨,被告人白某酒后驾驶车辆侧翻,引发连环碰撞事故,导致道路停放的三辆车受损,其中一辆车因冲击又撞上停车位内停放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及一辆小型轿车,造成白某本人受伤,六车不同程度损毁的严重后果。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醇浓度高达156.28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全责,其余车主均无过错。
案发后,被告人白某虽积极与五名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但其醉驾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然而,就在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一个棘手的问题浮现:被告人白某因其他案件被大荔公安机关刑事羁押,按照常规流程,提审需协调当地公安、检察机关,程序复杂、耗时较长。
为了破解难题,长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团队多次研讨,决定启动跨域协作机制,主动向被告人白某羁押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说明案件情况,并积极协调提审时间与方式。
司法效率关乎群众对公正的感知,但只要多一份主动、多一份担当,就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在多方努力下,长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彦衡与法官任洁、高雪宁组成合议庭,顺利完成了“跨域提审”,并在庭审结束次日将判决送达,本案结案。(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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