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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违章停车造成交通事故 停车者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5-06-18 10:23:5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你是否以为,违法停车不过是收到一张轻飘飘的罚单?当轮胎碾过禁停线的那一刻,你或许正将自己和他人推向危险的边缘。据统计,全国因违停引发的交通事故年均超 20 万起,这些 “隐形杀手” 潜伏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随时可能撕开平静生活的假象。一次侥幸的路边停靠,不仅可能让你付出高额的经济代价,更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接下来的真实案例,就为我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

意外突至:非机动车道上的致命陷阱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傍晚,小张骑着自行车,沿着熟悉的非机动车道往家赶。然而,当他行至某路段时,一辆大巴车赫然横亘在非机动车道上 —— 老杨为图一时方便,将车辆违法停放在此处。狭窄的道路被占据大半,小张无奈之下,只能选择绕行到大巴车左侧,冒险进入机动车道。​

就在小张小心翼翼骑行时,小王驾驶的客车快速驶来。由于大巴车遮挡视线,小王未能及时发现突然出现的小张,避让不及之下,两车发生剐蹭。巨大的冲击力瞬间将小张掀翻在地,他重重摔倒在冰冷的路面上,身体多处受伤,现场一片混乱。周围群众急忙拨打 120 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小张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伤情严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经医院诊断,小张的伤势令人揪心,两处伤残鉴定结果分别为十级和八级。在后续的治疗过程中,小张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而近 60 万元的医疗费,也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来。原本幸福平静的生活,被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打破。​

责任认定:法律公正裁决

交警部门迅速展开事故调查,最终认定:小王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老杨将机动车停放于违反规定的地方,负事故次要责任;小张无过错,无事故责任。​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和后续的康复费用,小张将老杨、小王及二人的车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100 余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法院予以确认。在划分责任比例时,法院综合考虑事故原因力大小、双方主观过错程度及事故责任认定,最终判定被告小王承担 70% 责任,老杨承担 30% 责任。由于二被告均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于原告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代位赔偿,超出保险责任限额或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由侵权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予以承担。最终,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偿原告共 102 万元,诉讼费由小王、老杨按责任比例承担。​

法官释法:敲响安全警钟

机动车违规停放看似只是违反交通秩序的小问题,但当它与交通事故产生关联,就会演变成严重的侵权行为。在本案中,老杨违法停车的行为客观上遮挡了行人及其他车辆的驾驶视线,扰乱了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其违停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都像一颗 “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危险。无论是司机、乘客还是行人,都是道路交通这个庞大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我们的每一个选择、每一次操作,都关乎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将守法意识融入日常出行的每一个细节,让文明出行成为城市最温暖、最亮丽的风景线,共同守护道路的安全与畅通。(碑林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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