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严重妨碍了法院……”6 月 13 日,因暴力抗法被司法惩戒的朱某,在悔过书中写下这样的字句。这场发生在丹凤县商镇的冲突,不仅揭开了司法送达中的顽疾,更以一份公开悔过书的形式,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我们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朱某突然情绪失控。” 商洛商州区法院速裁庭工作人员小汪回忆道,当日他们前往朱某经营的商店送达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他不仅拒绝签收,还直接抢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撕得粉碎,甚至用侮辱性语言辱骂我们。” 面对突发状况,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克制,在多次劝说无效后,立即开启手机视频完整记录现场,为后续处理固定证据。
“法律文书承载着司法权威,任何阻碍送达、破坏诉讼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速裁庭庭长程静表示,事件发生后,法院迅速启动调查程序。在司法人员的严肃普法教育下,朱某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撰写悔过书,并向工作人员鞠躬致歉。
为达到“惩戒 + 教育”的双重目的,法院责令朱某将悔过书张贴在指定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期长达七日。这种公开担责的方式,既是对当事人的惩戒,也是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的明确信号。法院对违法行为坚持 “零容忍”,但也会给予真诚悔过者改正机会,彰显“法律有力度,司法有温度”的法治理念。
这份悔过书,不仅是朱某个人的深刻反思,更成为当地群众热议的普法教材。“以前总觉得和法院打交道离自己很远,现在才知道,哪怕一个冲动的举动,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一位围观群众感慨道。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每一次司法惩戒都是一次法治教育,唯有敬畏法律、遵守程序,方能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
(汪薇 程庭颖)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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