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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商州法院守护大学生劳动权益 追回6000元劳务费

发布时间:2025-05-29 10:04:26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真没想到辛辛苦苦兼职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咱们该怎么办呀?”

“别急,听说法院能帮咱们解决,要不试试?”    

近日,孙某和王某这两位在校大学生的遭遇,在商洛市商州法院速裁庭的努力下,迎来了圆满结局。

孙某、王某于2024年7 月至8月期间,利用暑假在A公司兼职,负责摄影工作。双方当时通过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时间及薪资待遇。然而,当他们满心期待地结束工作,准备收获自己的劳动果实时,A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二人劳务费共计7000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两位大学生深感无奈,最终选择诉至法院,希望能讨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案件受理后,商州法院速裁庭高度重视。鉴于原告为大学生,即便案件标的较小,但每一分钱都与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承办法官迅速行动,深入了解案情、仔细研究证据,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由于孙某、王某缺乏完备书面合同、工资流水等直接证据,追讨劳务费困难重重,法官深知证据不足给其维权带来的困境,一方面向A公司详细释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安抚两位大学生情绪、提供法律指导与心理支持。同时,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从法律责任讲到人情事理,寻找协商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认识到错误,同意支付共计6000多元的拖欠劳务费,孙某和王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两位大学生顺利拿到辛苦钱。 ​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大学生追回了应得的报酬,更彰显了法院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在进行兼职等劳务活动时,务必增强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不仅能明确双方的权益及义务,而且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及时履行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是应尽之责,切不可因一时私利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破坏和谐的用工环境。​ ​(李晓燕 程庭颖)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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