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剩下10000元没给,你怎么能不认账呢?”
“什么叫不认账,咱们约定的可是按数量结算,剩下那部分也就3000—5000块钱。”
“我明明干了那么多活儿……”原告赵某急得直跺脚。
被告李某一脸无奈:“一个一块八毛钱,你自己算算是多钱?”
原告赵某受被告李某雇佣在某酒店从事钢筋套丝工作,双方约定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劳务费。项目结束后,双方进行了结算,被告支付了劳务费35000元,尚欠一部分劳务费未支付,赵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剩余劳务费金额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加之双方既无书面合同,又无清晰账目,也未进行结算,任谁都会捏把汗,那么,这笔“争议帐”怎么算的明白呢?
面对这一难题,王曲法庭负责人何向阳在双方充分举证基础上,详细询问了该案的案情,被告李某在询问中提到工人王某与其搭档干过一段时间钢筋套丝活后,其才雇佣赵某,由赵某一人干完了剩余的钢筋套丝活。虽然书面证据不足,但是可以听听王某怎么说。
于是,当着原、被告的面,何向阳法官开启免提,拨通了王某的电话,王某在电话中详细陈述了其与李某一起所干钢筋套丝筒的数量及李某给其所支付的劳务费情况,为法官确定未付劳务费的金额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为尽快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双方的诉累,何向阳法官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策略。他首先向双方详细阐述了案件的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通过释法明理,有效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随后,何向阳法官特别强调了农民工劳动成果的合法性与应得尊重性,明确指出李某作为雇主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何向阳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支付原告赵某劳务费4500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无小事,事事关民心。长安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商事审判原则,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