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承载着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公序良俗的重要功能。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王楠法官在审理一起因离婚纠纷引起的财产分割僵局时,创新采用“竞价确定归属”的方式,不仅巧妙地解决了财产分割的难题,更让双方当事人在平和、理性的氛围中达成了共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李某(女方)与被告王某(男方)婚前了解不足,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频发,结婚多年无子女,目前已分居长达三年,双方均认为婚姻无法挽回,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既然你们都表示愿意离婚,那现在开始对婚后财产进行分割。你们双方在婚后共有安置住房一套,汽车一辆,请你们二人谈一下对这两项财产的处理意见?”法庭上,随着庭审的开展,王楠法官在明确了两人均同意离婚的意愿后,当庭征求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处置意见。
“这房子我不要,你把我那部分折算成钱给我。车一直是你在用,我就不要了,你折价给我。”
“车我愿意要,折价给你我也同意,但我也不要房子。”
然而,在财产分割上,双方仅对共同拥有的车辆归属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对婚后享有的安置住房都避之不及,只盼对方接手并给予自己折价款,这让案件处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王楠法官在充分评估双方经济能力和房屋实际价值后,经双方同意决定采用“竞价”来定分止争:由双方轮流对房屋报价,价高者取得所有权并按报价支付对方折价款,这一方案既公平又高效。最终,由被告王某获得房屋所有权,在王楠法官的调解下,王某同意支付原告李某房屋折价款202713元。
婚姻家事纠纷涉及情感与利益的双重纠葛,本案中,王楠法官跳出传统裁判思路,通过灵活运用竞价机制,既遵从了案件双方的意愿,又保障了财产分割的公平性,更避免了评估程序带来的时间成本,实现了纠纷的高效化解。同时,也更深刻地体现了法院在婚姻家事纠纷中的调解理念与人文关怀。(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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