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西铁中院:审判+公益 司法利剑守护秦岭祖脉

发布时间:2025-04-18 15:53:5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海拔2000米以上秦岭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4被告公司无视《条例》规定,多次组织大量人员进入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不仅破坏了当地的植被土壤、侵扰了动物栖息繁衍,而且给秦岭核心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构成严重威胁……”

4月1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西铁中院)在案发地宁陕县广货街组织巡回审判,对4起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责令4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分别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5万元、6500元、5000元、4600元,要求其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至1月,4被告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APP等网络媒体发布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招揽广告,以提供车辆、规划路线、向导带队等噱头先后组织了100次5000人进入箭峪岭、东梁、光头山等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给秦岭核心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围绕被告公司是否实施了生态破坏行为,应承担的生态修复费用的数额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激烈辩论。经合议庭合议后作出上述判决。

为充分利用巡回审判切近群众的便利条件,汇聚环境保护合力,增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向心力”,庭审结束后,西铁路中院联合铁检分院、西安市秦保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宁陕县法检两院、安铁法院、秦岭南麓检察院、长安区秦保护局、广货街镇政府、公益组织、周边群众举行“治理非法穿越 守护秦岭祖脉”生态保护公益活动,深入广货街蒿沟村附近的秦岭山区实地巡察,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开垦、采石、采砂、取土、乱砍滥伐、毁林挖草等违法犯罪活动,森林火灾应急管理、病虫害防疫相关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是否深刻汲取秦岭违建教训还有私搭乱建问题发生,并在沿途通过案例剖析、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清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秦岭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依法规制非法穿越活动,西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全省环资审判先行军和集中管辖优势,加强与铁检分院、西安市秦保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及非法穿越活动较为突出的西安市长安区、安康市宁陕县的公检法机关、街道乡镇政府的协作配合,建立了联合巡山、共建基地、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联动机制,尤其是通过近期分别在秦岭南北两麓、省属高等院校等地巡回开庭、宣判的一批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明确了非法穿越破坏生态应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的鲜明导向,对丰富秦岭生态保护“工具箱”,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立体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全链条秦岭生态保护体系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西铁中院副院长王琪轩接着说:“下一步我们各方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做实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取证、跟踪监督、裁判追责等方面的工作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惩戒和民事追责力度,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全链条、全方位追责,形成严厉打击破坏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的良好效果,有效保护秦岭原始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完整性、原真性,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西铁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