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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法院:“法”式护盾上线 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5-04-17 11:30:2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有效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事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积极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了一系列以“拒绝校园暴力 法律捍卫正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长安区第一小学实验小学

“欺凌不仅是拳打脚踢,一句刺耳的绰号、一次刻意的孤立,都可能成为伤害的种子。”课堂上,长安法院执行局干警赵李娜、法官助理李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孩子们划清欺凌的边界: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

“同学们,当我们遇到欺凌时,要怎么做?”

课堂的暖阳下同学们的声音如繁星点亮夜空——“被欺负时要大声说‘不’!”“告诉老师,告诉爸爸妈妈!”“悄悄拍下证据,就像小侦探一样!”……这些稚嫩却坚定的回答,是同学们用纯真与智慧编织的“反欺凌宣言”。

“勇气不是无所畏惧,而是明知害怕仍选择前行,当你们主动举起法律盾牌、牵起互助之手,校园的每一处便有了光。”课堂的结尾,法官助理李力还传授了一些自我保护的技巧和方法,帮助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能够冷静应对,有效保护自己。

长安区第三初级中学

长安法院鸣犊法庭(少年法庭)法官助理李伟结合校园暴力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危害:造成被欺凌者身体受伤、学习障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欺凌者暴力倾向滋生,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甚至面临刑事责任;引起旁观者从众心理蔓延,成为冷漠的“帮凶”。

随后,李伟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让同学们了解法律对校园暴力的零容忍态度,以及违法者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强调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并鼓励同学们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为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长安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让孩子们在法治的阳光下快乐成长。(长安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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