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也不大,您是否愿意用先行调解的方式处理你们之间的纠纷?”
“我不太明白先行调解是什么意思?”
“先行调解就是立案后、开庭前的一种调解程序,法院委托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协商纠纷解决方案。如果调解成功,诉讼请求有当场履行可能性的,调解员会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能够减少你们的诉讼成本。如果调解不成功,就交纳诉讼费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
4月10日,在柞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后,工作人员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调解结案的可能性较大,便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经得当事人同意,柞水法院随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员,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且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拖欠的房租,双方都十分满意。(柞水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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