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陕西省子洲县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使命,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依法履职,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2024年6月7日,子洲县检察院《“聚检心•促三融”,擦亮政治底色》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
作为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的生动实践,子洲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子洲县检察院围绕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党建引领,制发检察建议、完善机制以及推动数字检察建设等方式,高质效办理涉民生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力度、民生温度。
2025年3月15日,子洲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世雄主持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践行“检护民生”,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我院聚焦特定群体、重点行业、新业态领域,注重内外联动,落实便民举措,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并取得实效。”子洲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世雄介绍。
2024年以来,子洲县检察院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核心理念,以利民、便民为工作导向,不断探索和实践着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在办理各类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们敏锐地捕捉到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治理问题,并以精准制发检察建议为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着检察力量。
2023年12月7日,子洲县检察院、子洲县税务局签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税合作框架协议》。
在强化线索收集和提升检察建议质量的过程中,子洲县检察院展现出了专业性和敏锐性。例如,在办理一起涉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检察官们发现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存在监管漏洞,随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制发检察建议。这一建议如同一剂良药,有效地治愈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管顽疾,使得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
然而,子洲县检察院并没有止步于此。他们深知,要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于是,他们积极推进检察服务站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周家硷、双湖峪、裴家湾等地建立的检察服务站,不仅配备了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等便民设施,还设立了法律服务室、法律监督室,为群众来访办事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场所。检察干警通过走访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调取相关案件和档案,受理诉讼活动监督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同时,利用县综治中心视联网平台等信息化模块,以及网上信访信息平台,实现群众信访诉求不出村、马上办立刻办的便捷效果。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子洲县检察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他们坚持人性化办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维权意识;加强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运用数据赋能,推动未检法律监督工作。这些举措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更推动了子洲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2024年4月29日,子洲县检察院在榆林市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
其中,撰写的陕西、四川检察机关协作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大开发区域检察协作典型案例”;陕西维护儿童家庭权益——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张某救助案,被评为最高检“检察机关2023年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并荣获陕西省检察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以“清枫”护民为名,多措并举守护民生福祉
在子洲县,一场以“‘清枫’护民”为名的文化品牌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这一品牌不仅承载着子洲县检察院对本职工作的深刻理解,更寄托着他们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深切期盼。
2024年5月9日,子洲县检察院走访辖区废品回收站,查看再生资源回收不规范行为整改情况。
护好“青”山绿水。子洲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性地探索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通过深化“林长+检察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等工作联动机制,与人民法院联建“饮用水源司法保护监测点”,为绿水青山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司法屏障。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的运用,更是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汇聚了“公益星辰”,推动了“检察+”工作格局的形成。
建好“亲”民小站,是该院服务群众的又一亮点。他们打造检察服务站,构建“院本部+服务站”县域全覆盖的布局。这些服务站不仅搭建了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更打通了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检察院设立的检察服务站,真是我们老百姓的‘连心桥’。”陕西省人大代表、子洲县德农合作社的张旭对县检察院的举措赞不绝口。
2024年9月13日,子洲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及未检干警来到三川口中心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做好“轻”罪治理,是子洲县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深刻把握。他们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轻微刑事犯罪与违法行为之间的界限标准,实现了轻罪分层治理。通过探索轻罪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他们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前,过滤在诉讼环节中,寻找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最优解”。
守好“清”廉底线,是子洲县检察院对干警的严格要求。他们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对新入职、新入额、新提拔、新转任的“四新”检察干警进行严格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他们还聚焦青年检察干警人才培养,推出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加快教育引导青年干警人才成长。
“‘清枫’护民”文化品牌入围了陕西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2024年度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法治视频二等奖。未来,子洲县检察院将继续坚守初心,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2024年7月24日,子洲县检察院在子洲县综治中心与何家集镇高家塔村视频连线收集案件线索。
擦亮政治底色,数字检察打开民生新篇章
近年来,子洲县检察院在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以政治建设为坚强引领,不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还深入挖掘并融合当地独特的文化资源。
他们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文化精髓,与深厚的子洲红色文化紧密结合,创新性地提出了以“青”(青山绿水)、“亲”(亲民小站)、“轻”(轻罪治罪)、“清”(清廉底线)为切入点的检察文化理念,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土实践,不仅成功打造了“清枫”护民检察文化品牌,更实现了检察业务与文化建设的深度交融。
2024年6月26日,子洲县检察院干警在子洲县中心广场开展了“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禁毒宣传活动。
在数字检察领域,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秉持“业务主导、数据赋能、建用并驱、融合发展”的理念,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拓宽了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来源。例如,通过数据分析,督促县税务局追回水资源税和环保税共计近40万元,保护了国有财产不受侵害。
与此同时,子洲县检察院还积极探索涉精神病患者案件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治理创新路径,不仅救助了困难群众,还就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建议获评2023年度榆林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在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大数据模型培训会上作为先进经验进行分享。
2024年10月29日,子洲县检察院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十佳办案团队。
正是得益于这些创新举措和扎实工作,子洲县检察院近年来荣获了全国文明接待室、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陕西省模范检察院、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陕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50余项集体和个人荣誉。其中,“聚检心·促三融”项目更是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的典型案例,并在2024年度榆林市检察机关检察品牌擂台赛中荣获一等奖。
民有呼,我有应。“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更高的新起点。子洲县检察院将树立问题解决导向、案件破解导向、时代顺应导向的价值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子洲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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