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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服务地方发展,融合履职打造检察品牌

发布时间:2025-03-14 16:19:19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陕西省绥德县检察院始终把为民解忧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为民服务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深刻践行司法为民,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2024年11月7日,绥德县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党建和检察业务、队伍、文化建设相融合工作。

2024年以来,绥德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培树工作亮点,全力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挂图作战”强队伍

在持续深化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的道路上,绥德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并实践“一统领、亮双责、三融合”的党建工作品牌,积极推进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在办案办事中落实见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3日,绥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华到黄河绥德段枣林坪镇沿岸巡查,实地查看黄河沿岸生态保护及采砂管控等情况。

该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做到一体学习,整体贯彻落实。其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已累计开展集体学习超过20次,党员会议及党支部会议集中学习40余次,人均撰写学习心得5篇以上,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绥德县检察院坚持抓党建促业务责任落实,创新性地实施“支部建在部室上”的策略,由部门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明确“一岗双责”。在此基础上,各业务条线纷纷设立“未成年人检察”“行政检察”“信访维稳”“法律服务”“司法救助”等先锋号和示范岗,有效推动了“党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绥德县检察院创新建立“挂图作战”工作模式。2024年9月25日,刑事检察部门通过挂图作战专栏研究推进工作。

其中,在“党建+乡村振兴”方面,该院积极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家庭实施司法救助,成功办理救助案件24件,惠及24人,发放救助金总额达到23.4万元。在“党建+为民办实事”方面,党员干警深入社区、企业、校园和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20余场,受众超过1000人次,同时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0余次,切实将党的温暖传递到群众心坎上。

此外,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狠抓司法责任落实,绥德县检察院建成了占地260平方米的党员教育中心,自2024年以来,已接待市县两级各部门调研观摩20余批次,成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

党建是灵魂,队伍是核心。绥德县检察院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建立了量化考评管理机制和“挂图作战”工作模式。2024年初,通过制定详细的量化指标任务分解表,将具体任务精准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干警,确保“人人手中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同时,在各部门显眼位置设立“挂图作战督办专栏”,以图表形式每季度展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注,以此作为提醒和督促,激励全体干警加压奋进,形成“挂图作战、导向督办、考核促干”的良性循环,为绥德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绥德县检察院党建工作成效显著,连续在2021年、2023年被评为绥德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并于2024年6月获评绥德县“五个过硬”模范机关单位。

2024年3月28日,绥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向白家硷小学学生开展法治实践教育。

打造未检临界预防防线,以爱赋能伴成长

在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并重的道路上,绥德县检察院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理念,尤其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更是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探索监督办案与普法宣教的新路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绥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命名为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

为了提供更加专业、细致的司法保护,该院充分利用集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于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中心这一综合性平台,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

据统计,自中心启用以来,已成功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6件,涉及34名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4件,涉及36名未成年人。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依法批准逮捕29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中9人提起公诉,同时,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教方面,该院通过选派14名党员检察官担任全县37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不仅为学生们带来了生动的法治课堂,还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了40场次的法治实践教育活动。据统计,这些活动累计覆盖了辖区30余所学校的2万余名学生以及700余名家长,有效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位参与“法治进校园”宣讲的学生家长表示:“通过检察官的宣讲,我们家长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更懂得如何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了。”

2024年6月21日,绥德县检察院走进社区为群众讲授防止养老诈骗法律知识。

不止如此,绥德县检察院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将未成年人检察临界预防工作作为重点打造的品牌项目。通过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监督系统,已成功将100余名具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系统进行监督帮教。

在此过程中,该院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体系。县委政法委专题研究未检临界预防工作,并出台《绥德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县委政法委、团委、妇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以及检察院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绥德县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作配合办法》,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部门参与、行为评估、分级干预、线索移送、社工介入为一体的工作机制。

2024年4月10日,绥德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到枣林坪镇工农红军旧址现场实地查看。

扩大12309品牌效应,“检护民生”解民忧

绥德县检察院始终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履职的价值追求,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民生最末端,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为民的深刻内涵。

为了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社会知晓度,该院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了10余场次的普法宣传活动。

2024年4月28日,绥德县检察院深入义合镇开展检护民生普法宣传活动。

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2024年3月,该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4月份,与县工商联建立了《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与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关于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该做法被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转发推广。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中国工农红军指挥所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检察院联合评选为陕西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在强化检察综合履职方面,绥德县检察院针对涉养老诈骗、家庭暴力、贪污贫困户保供煤专款等民生领域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24年以来,该院办理涉养老诈骗提起公诉2件7人,涉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1件1人,涉贪污贫困户保供煤专款1件4人。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5件6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办理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助力满堂川说事堂化解婚恋纠纷1件,帮助当事人讨回彩礼约2万元。针对公共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不起诉案件,共发出检察意见25件,督促县公安局等部门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确保不枉不纵,全力做实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2024年5月20日,绥德县检察院派驻说事堂检察官助力满堂川说事堂化解婚恋纠纷。

为了进一步扩大检察服务的影响力,绥德县检察院持续扩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品牌效应。通过线上延伸12309触角至城乡社区,线下派驻检察人员进驻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在开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为近百名群众释法答疑,群众来信来访均在七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进行了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回复,答复率达100%。这一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2024年3月21日,绥德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公开听证员走进被害人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开展司法救助。

与此同时,绥德县检察院深化12309检察服务职能,持续实行“321”司法救助工作方法。通过为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检察服务,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23.4万元。其中,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得到了重点关爱和帮扶。

在推进基层诉源治理方面,该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民群众代表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人民监督+司法行政监督”的“三方会诊”巡回检察模式。这一模式不仅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也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2024年,绥德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中国工农红军指挥所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评选为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蓝图绘就催人奋进,使命在肩唯有笃行。绥德县检察院表示,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继续以检察重点品牌建设为契机,继续强化党建引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绥德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曹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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