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榆林市检察院:强化高质效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3-14 14:43:3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己任,持续做实做优高质效检察履职。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5577件,8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起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2024年3月14日,榆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榆林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蓝引擎”服务高质量发展,以依法履职守护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榆林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生态保护等方面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4年以来,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2502件,8起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起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2个基层检察院共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1件次,4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子洲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模范检察院”。

2024年3月28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带队到子洲县调研指导平安建设工作。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榆林市检察院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紧贴社会治理难点堵点,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感谢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办案,为我们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同时还为园区内的企业送上法治教育大礼包。”定边县产业园区某企业负责人张巨涛向定边县检察院送法进企业的检察官表达谢意。

2024年5月23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深入靖边县华伟塑业有限公司调研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情况。

2024年8月,神木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民营企业内部犯罪案件。针对产业园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和其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消除职务侵占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

2024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网评品牌活动在府谷县启动,采访团深入榆林检察机关办案一线探访“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履职成效。

“之前对面的空地上倾倒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怕会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现在终于可以不用担心了。”住在榆阳区中心敬老院的老人王关祥向产业园区12309检察服务站“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

近年来,榆林市产业园区增长势头强劲,检察“双进”服务产业园区,是榆林市切实做优高端能源化工产业,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与实践,既提振了园区企业的发展信心,也为经济发展营造了优质的服务环境。

2024年9月11日,中秋前夕,榆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看望慰问白洛现村脱贫户。

2024年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在产业园区挂牌设立12309检察服务站,法治护航让产业园区各项工作按下“快捷键”。针对榆林产业园区经济体量大、环保任务重、治理难度大等特点,下发工作办法,明确4大类14项工作措施。目前,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进驻产业园区实现全覆盖,辐射园区企业1317家,该项工作已列为市级政法单位重大改革任务。以12309检察服务站为窗口,榆林市检察院做实“检察护企”,积极服务经济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193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5件、安全生产领域案件6件。

检察“蓝引擎”在着力提升营商环境、激活发展澎湃动能的同时,也为社会治理贡献着力量。

金秋十月,靖边县万亩玉米迎来了丰收。金色的玉米地里,轰隆隆的农机声不绝于耳。靖边农户蒋玉梅最苦恼的问题终于解决了——曾经就地掩埋、无处可去的废旧地膜有了新去处。

2024年4月17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海带队到榆林市强制医疗中心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靖边县位于毛乌素沙地南缘,地膜年用量达1741.44吨。废旧地膜大量残留会破坏土壤结构,导致作物减产。多年来,废旧地膜处理问题是大多数靖边农民的心病。

如何破解这个“老大难”问题?靖边县检察院向各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的落地,并推动县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废旧地膜处理。相关企业将废旧地膜回收后,经过去杂、热熔、切粒等10余道工序,将其加工成滴灌带实现二次利用,废旧地膜也有了“新出路”。

2025年1月22日,春节前夕,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贺胜利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民生无小事。近年来,针对废旧地膜污染、种子安全等问题,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向农业、环保等28个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9件,办理相关案件43件,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督促回收废旧农膜1027吨,地膜清理率达到85%以上。研发应用残膜回收机,超额完成地膜回收6000余亩。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银行20个,回收农业废弃物146万公斤,受益土地56万亩。推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在“爱心超市”设立地膜兑换点,用符合国标的新膜兑换残膜15万公斤。检察机关深入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企业实地调研,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探索形成政府、企业、镇村、地膜使用者为主体的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体系,从源头督促管控地膜回收再利用,从而进一步维护耕地安全、推动绿色发展。

2024年12月30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柴长涛走访省人大代表王茹。

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既为榆林农业绿色发展和粮食安全作出了贡献,也为人民群众谋得了真正的实惠。“现在的政策可好了,3公斤废旧地膜能置换1公斤新地膜。我把我家废旧地膜都置换了,不仅地里干净了,还省了不少钱呢。”蒋玉梅笑着说。废旧地膜回收再利用守护了耕地和粮食安全,农民的生计也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2024年12月27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钟海旭走访省人大代表秦彩彩。

而这只是榆林市检察院“检护民生”、推动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2024年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细化27项措施,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食品安全、社会保险等领域民生案件1779件,提出监督意见596件,涉案金额17343.59万元。做深做实检察建议,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1件,有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接收群众信访1550件,均做到七日内回复率和三个月内过程或结果性答复率两个100%。

2024年12月30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任学军走访省人大代表王存飞。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是榆林市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榆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上升、低龄化、辍学的非在校生占比高等特征,榆林市检察院向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作控辍保学专门报告,与市政协一同赴广州就专门学校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门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全市两所专门学校神木市第十六中学、榆阳区启德润苗学校正在稳步建设中,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的相关经验被陕西省委办公厅肯定推广。

2025年1月8日,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永刚一行在绥德革命历史纪念馆参观学习。

以依法履职守护文化遗产与生态环境

护航发展、守护民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高质量发展,也需要在推动文化传承、保护自然生态中为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环境。榆林文化遗产丰厚、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守护宝贵文化遗产“历史黄”、自然环境“生态绿”,是“检察蓝”依法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榆林文物数量多、分布零散、保护难度大。榆林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聚力做好文物保护“大文章”,以司法之力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2024年8月15日,榆林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峰接访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

近年来,横山区检察院创建“检护长城 法润文旅”检察品牌,常态化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活动。针对部分长城遗址存在违法搭建,标志牌坍塌、未安装保护带等问题,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实地勘查、走访询问、无人机拍摄、调取文物档案等方式,发现破坏长城遗址案件线索30条,立案监督30件,向5个部门制发检察29件,联合区文旅局出台《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工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区政府出台《榆林市横山区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细化长城保护职责,建立日常联络、重大情况通报、“专项活动+巡回检察”等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设立长城遗址保护工作站11个、保护标志碑99块、保护标识牌192块、警示牌80块、界桩800根,督促拆除长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景观凉亭2座、通信信号站1座、窑洞3孔、彩钢草棚1间、公益广告牌9个,推动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550余吨。办理的“督促保护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保护吴家沟村烽火台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获评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办理的“督促保护波罗堡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已逐级推送至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6日,榆林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帆走访省人大代表武燕。

横山区位于毛乌素沙地边缘,几十年的植树造林让昔日的荒漠地带变成了生机盎然的“塞上绿洲”。近年来,辖区不少地方村民受经济利益驱使,肆意毁坏林地等或用于耕种或采石,非法占用农用地,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针对这种情况,横山区检察院成立办案组,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内部融合、外部协作,制定长效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形成强大保护合力。2021年至今先后办理张立忠等13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针对毁林现象监管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大、线索移送不及时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诉源治理并督促落实整改,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现象,被毁植被全部得以补植复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与此同时,横山区检察院强化检察履职,推进诉源治理,全面推动普法与办案深度融合,多维度多层次普法宣传,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榆林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之力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针对全市生态环境脆弱同时又是产粮大市的情况,组成专门化办案团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以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2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65件,提出检察建议26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4件。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荒漠化防治等专项活动,办理黄河保护案件24件、荒漠化案件163件,推动复垦植绿3700余亩、建成检察公益林1.2万亩。

2024年3月,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就明长城归德堡保护情况进行实地现场勘查。

榆林是黄河几字弯核心区。保护生态环境,就要守护黄河秀美安澜。治黄先治沙,治沙先治水。定边县居民王某租赁该县南园子村村民杨某耕地和一口水井建成水厂,擅自取用并销售地下水用于城市道路洒水。定边县检察院在检察履职中发现这一情况后,先后向县水利、自然资源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水利部门对水厂依法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移交税务部门,追缴了水资源税和滞纳金;自然资源部门督促修复耕地,恢复了种植条件。此外,定边县检察院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中水综合利用。榆林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再上新台阶。

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新时代做好检察工作,也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

2024年6月7日,榆林市横山区检察院在雷龙湾镇查看被毁林地复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往往难以落实。2024年以来,榆林市拘役罪犯累计428人,均在看守所执行,无一人提出回家申请。针对上述情况,榆林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市县一体组织开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专项监督活动。神木、靖边、米脂等基层检察院与所在地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细节进行交流讨论并达成共识。定边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关于落实拘役罪犯回家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拘役罪犯申请回家的适用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并于2024年8月14日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检察监督案件。目前,该办法在榆林全市得到了推广。

2024年7月,靖边县检察院在杨桥畔镇杨二村向种植户普及地膜污染的危害、如何回收地膜、保护耕地的重要性等,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开展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专项监督,是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推动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有效落实和具体实践。于细节中常探索,于细微处谋创新。近年来,榆林市检察院致力于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推进高质效办案。

针对无罪案件高发问题,榆林市检察院开展无罪案件专项政治督察。组成三个督察组,下沉7个基层院对全市2021年以来无罪案件开展专项政治督察,建立完善无罪案件风险预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诉前联席会商、检察官考核及追责等机制,制定下发十条措施,有效遏制了无罪案件增量,得到陕西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2024年10月14日,定边县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站深入定边县产业园区,向中材科技(榆林)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探索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围绕落实“醉驾新规”,在程序上做实速裁程序适用,横山区率先建立“轻罪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刑事上诉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协作机制。向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强化对轻罪非羁押人员的监管,全市全面推广运行“非羁码APP”监管方式。2024年以来,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048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42%。

检察文化品牌的打造,也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继2023年清涧县检察院“清心溢彩”文化品牌入选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之后,2024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再创佳绩,横山区检察院报送的检察文化品牌“检护长城 法润文旅”成功入选第三届陕西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获奖名单。

2024年9月30日,榆林市检察院在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升国旗仪式后,全体干警合影。

人才是推进高质效办案的基础。榆林市检察院深入推进高素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春训、青年干部、书记员等专项培训班。开展“榆检青年沙龙”系列活动,分七组研修学问、钻研业务、分享交流。清涧县检察院创新“十个一”人才培养机制,锻造“全科型”检察干警。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展望未来,榆林市检察院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三个一”工作思路,深化“三有”争创,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服务水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每一个案件中彰显司法担当、传递司法温度,为中国式现代化榆林实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榆林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曹新宇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