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南莉)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商南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管理、综合、服务为主,聚焦案件管理主责主业,建立规范统一受案、全程动态监管、逐案质量评查、综合业绩评价四项制度,充分发挥检察综合业务部监管职能,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力促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建立规范统一受案制度,严把案件入口关。该院由检察综合业务部牵头,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明确细化各类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全面规范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受理工作,确保受理的案卷材料规范、齐备,有效提升案件质量。
二是建立全程动态监管制度,全面记录办案流程信息。该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集中统一受理、分流、送案,并对案件案例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法律文书、强制措施的适用等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跟踪和预警,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把案件的监督管理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办案环节中。
三是建立逐案质量评查制度,实现对案件质量精细化管理。该院将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规定,重点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案卷装订、文书公开等方面全面开展评析,采取个案评查和交叉互评、纸质卷宗评查兼顾网上电子卷宗评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案进行剖析,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制作《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有效增强干警办案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
四是建立综合业绩评价制度,实现对检察人员专业评价。该院由检察综合业务部门采取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的方式,对办案质量设定档次,评价结果直接计入个人司法档案中。年终通过对办案数量、办案质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开展综合考核,确定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该评价结果作为检察官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
责任编辑: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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