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咸阳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任某与被告李某本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双方在确立恋爱关系一年后举行了订婚仪式,原告依照习俗向被告支付了16万元彩礼,并购买了“三金”。然而,在订婚一年后,双方因购买婚房问题产生分歧,最终分手,并未成功走进婚姻殿堂。被告将16万元彩礼如数退还给了原告,但双方就“三金”退还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退还“三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婚约财产纠纷涉及两个家庭的安宁,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因此秉持“调判结合、重在调解”的原则,积极联系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通过认真梳理案情,耐心倾听双方心声,了解双方的心结所在,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原、被告双方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了结。
该案的成功调解,正是五泉法庭建设“枫桥法庭”的生动体现,通过“法理情”相融的调解艺术,既解开了法结,又解开了心结!下一步,杨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倡导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切实加强婚姻家事纠纷化解,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正能量。(白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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