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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法院:交叉执行破僵局 高效兑现胜诉权

发布时间:2025-02-14 10:55:3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连续收到了两起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及表扬信。“人民的好法官、正义的守护者”十二个大字,不仅是对执行局速执团队干警的肯定,也凸显了新城区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成效。

130余万元要回来了

此案件系晏某申请执行冯某某、毕某扬、毕某慧民间借贷一案,由西安中院指定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前期因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且未报告财产,已对被执行人毕某慧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罚措施,但之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毕某慧转移财产的线索后,执行干警经核查情况属实,固定相关证据,拟以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被执行人得知情况后,摄于法律的威严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照法官要求,将130余万元欠款打进执行账户,拖欠多年的130余万元欠款终于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晏某为表示感谢,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

长达六年的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另一起交叉执行案件,系西安市某建筑物资租赁站申请执行西安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某、余某某、雷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经西安中院指定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速执团队干警王威通过对案卷的分析,了解到该案主要矛盾集中在余某某及雷某某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不满,导致案款一直无法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找到了问题症结后,执行干警王威多次与余某某、雷某某谈话,释法明理消除误会,二人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表示认可。

但二人对原法院执行返还原物一项的折价款提出异议,认为原物已灭失,难以估计其价格,无法确定折价款,也没能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经核实后速执干警认为此异议符合法律规定,执行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已毁损或者灭失的。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申请执行人也表示理解。至此,长达六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案结事了。

一面锦旗,既是荣誉、更是动力。新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人民群众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王威)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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