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七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结果正式揭晓,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各个阶段的层层选拔,西安长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亮、法官王维君、王曼丽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3)陕0116知民初349号案件在全国众多优秀庭审案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殊荣。陕西省基层法院仅有两场庭审入选。
此次评选活动经最高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踊跃参与、积极选送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参与评选,集中展现了司法改革成果,在法院内外均获得良好的反响。该评选活动共有466篇裁判文书和331场庭审参与评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27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专家涵盖全国四级法院资深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学者、特邀监督员、咨询员、律师等。在总评阶段专家论证会环节,来自11所高校的28位在各专业领域有深入研究的知名法学专家学者对参评裁判文书进行了细致点评。
案件详情
甲公司是“抖音”平台上一款麻将答题闯关类游戏小程序的开发者,乙公司获得授权后,通过“抖音”平台主播对该游戏进行推广运营。不久后,乙公司发现此前与其合作关系的B公司主播(兼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乙公司旗下主播,在进行“抖音”直播时,将直播间链接替换为了一款与此前高度雷同的“换皮”游戏。经取证调查,乙公司发现该款“换皮”小游戏系A公司所开发。
于是,甲、乙两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将A、B两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32万余元,并要求B公司旗下主播在各自“抖音”平台账号中置顶道歉不少于30日。
该案于2024年3月11日在“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了媒体记者、高校师生等5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在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组织原、被告双方就请求保护对象的法律定性、是否构成抄袭模仿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分别发表意见、展开辩论。该案于2024年4月9日宣判。
这场庭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完整规范、高效流畅,法律适用精准,事实认定清晰明了,证据分析充分有力,展现了法官深厚的法学功底、严谨的审判态度和卓越的庭审技巧。案件裁判实体公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次获得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荣誉,是对长安法院长期以来致力于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的极大肯定,更是未来前行的强大动力。长安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守正创新、团结奋进,不断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服务!(长安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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