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提速增效,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的核心理念,不断探索司法机制创新,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每一位公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与温度。
文︱贺雪丽 许颖
近年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紧扣“提速增效,让公平正义深入人心”的时代脉搏,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司法工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力求在每一个细微之处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2024年7月25日,西安法院多元解纷中心正式运行。
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到审判流程的全面提速;从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到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坚定决心,再到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障体系,守护绿水青山,西安中院正以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生动诠释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刻内涵与实践价值。
提效率:打造司法为民“加速器”
走进西安中院,浓厚的司法为民氛围让人倍感亲切。大厅内,电子显示屏实时滚动播放案件进展,自助查询系统让当事人轻松掌握案件动态。这背后,是该院对审判提速的极致追求。
在繁忙的工作日程中,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总要抽出时间查看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的运转情况。这位实干型领导深知,数据是反映工作成效的晴雨表,更是推动工作改进的风向标。多年来,“拥抱新事物、谋求新变革”已经成为他秉持的职业情怀,而西安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的建设,正是他操刀的又一次新变革。
在西安市法院“1+45+N”(1个“总站”统筹,45个“工作站”联动,N个“共享司法驿站”延伸)多元解纷体系的总框架下,西安中院做实多元解纷,于2024年7月25日成立了西安法院多元解纷中心。这个中心,不仅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诉讼服务、法律宣传于一体,更打造出了极具西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墙里的解纷中心”。
在多元解纷中心,秦创原调解室(知识产权和涉外纠纷)、商事调解试点等多个特色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了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选择。
在这里,秦创原调解室(知识产权和涉外纠纷)、金融证券、工会医疗、商事调解试点等多个特色调解室错落有致,为当事人提供了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选择。同时,中心还配备了视频联网设备,实现了线上调解一站式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调解。自多元解纷中心试运营以来,其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仅1个多月的时间,中心就调解成功了871件案件。
“共享法庭”法官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西安中院通过“1+45+N”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解纷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在城乡社区,司法共享驿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官们定期下沉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不仅如此,西安中院立足审判主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在审判提速与多元解纷上取得新突破,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民心、顺应民意。
速裁团队开庭审理案件。
西安中院实施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分别由速裁团队和专业团队负责审理。速裁团队坚守“小案不小办”的理念,面对争议性大、矛盾突出的案件,优先组织调解工作,法官运用调解技巧和艺术,综合情理、法理、事理等多层面,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防止矛盾恶化,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速裁团队的法官们,以年轻、专业、高效著称,他们利用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现代化手段,大大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
“以前,一个案子需要好几个月,现在,通过速裁程序,我的案子很快就解决了。”一位刚刚拿到判决书的当事人感慨地说。据统计,自速裁团队成立以来,已累计受理案件近两万件,审结率超过九成,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个位数,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也显著降低。
保大局: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9月21日,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法务示范区加挂“中央法务区”;
2024年10月10日,西安中院在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1号揭牌成立了西安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0日,西安中院在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1号揭牌成立西安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更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而法治正是解开竞争之‘锁’的那串‘密码’。”赵雷介绍。为了全面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按照西安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的要求,西安中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些措施不仅列出了司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问题清单,更以实际行动解决了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西安中院知识产权法庭通过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引入专业陪审员和技术调查官,显著提升了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效率。同时,法庭还选聘专业人员加入陪审员队伍,实施“专业法官+专业陪审员”模式,确保审判质效。此外,通过与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法庭还完善了多元解纷平台,努力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的“优选地”。在准确界定技术成果和技术合同效力的同时,法庭也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
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需求,西安中院的服务也日趋精细化。对于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开发区、产业园区等,法院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为企业提供就近的司法服务。同时,法院还将智慧法院建设向数字法院建设延伸,成立了“立审执一体化”指挥中心,全方位优化了线上司法服务。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司法服务的便捷性,也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法治获得感。
在群体性证券纠纷处理方面,西安中院同样展现出了创新与担当。面对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群体性证券纠纷数量的大幅增长,法院在多次调研后出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意见(试行)》。这一机制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妥善化解了平行案件的纠纷。以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为例,法院通过示范判决案件的引领作用,成功解决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并引入了中证法律服务中心对投资者损失进行精确化、合理化核算,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西安中院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的证据调取渠道,还通过引入专业且具有公益性的调解机构解决了核定损失的难题。
护民生,啃下执行“硬骨头”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领域的“硬骨头”。
对此,西安中院创新的“三统一”工作机制正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一机制强化了对执行工作的全方位管理、指挥和协调,确保了交叉执行案件的高效、公正处理。西安法院通过落实执行局局、庭、处领导包抓片区制度,对交叉执行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地方法院党组反馈,从而形成了严格的监督和激励机制。
当事人凭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进入后,可按照设备操作指引实现案件查询、自助打印等多项功能。
“我们坚持‘三统一’机制,就是要确保交叉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赵雷介绍,“通过这一机制,我们有效避免了移送法院在交叉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随意性等问题,确保了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与督查部门的紧密协作,是“三统一”机制中一大亮点。对于在交叉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原执行法院存在的执行不规范、违法违纪行为,西安法院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责问责,这不仅提升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增强了执行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这一机制的推动下,西安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干警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他们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执着精神,攻克了一批大案要案和“骨头案”,激活了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效能。
其中,陕西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荔县某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例子。在首执法院执行未果的情况下,阎良法院接过交叉执行的接力棒。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告知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多次协调后,被执行人同意将全部案款及利息共计21013278.51元汇至被冻结账户;阎良法院依法划拨并发还至申请执行人,实现了案款的全额执行到位。
“交叉执行工作是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的必然选择,也是破解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路径。我们将一如既往紧盯执行质效,全面落实交叉执行工作模式,用交叉执行的‘鲶鱼效应’,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整体质效。”赵雷说。
特色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选择。
同时,西安法院注重执源治理,强化调立审执协调配合,从调解、立案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都注重兑现和执行的可操作性。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法院也注重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帮扶企业平稳度过困难时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交叉执行工作良性运转作出了积极贡献。
护环境,构建司法保护“生态网”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24年8月29日,一场意义深远的签约仪式在西安中院举行。陕西省的宝鸡市、汉中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及四川省的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这13家中院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
2024年8月29日,西安中院与陕西、四川、甘肃三地的13家中院采取视频连线的形式,共同签署《环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协同保护协议》。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确保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曼慧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协议的签署,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联合,更是实质上的深度融合。14家中院将紧密围绕协议内容,加强司法协作,形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对破坏大熊猫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创新保护模式,探索案件管辖、生态补偿等机制,解决好区域法律适用问题。
2024年8月22日,西安中院召开“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西安中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已有深厚积累。2024年,该院发布了《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法院妥善高效审理了1346件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案件。其中,“李某、何某民、张某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更是入选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刊登的中国环境资源司法典型案例。
“我们始终坚持绿色司法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西安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崔立新介绍,“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我们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司法防线。”
西安中院的努力不止于此。为了加强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与西铁中院签署了《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作框架协议》;积极参与《渭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秦岭保护局等行政机关签署联动机制协议,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在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相关案件审理和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工作开辟了新阵地。
不止如此,西安法院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他们着力打造环资纵横保护网,构建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1128”秦岭生态司法保障体系,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
手把手教你网上立案。
从多元解纷中心的设立,到企业重整服务中心的揭牌,再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体系的完善,西安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未来,西安中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让公平正义的旗帜在西安高高飘扬。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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