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融入案件办理,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文︱王军权
近年来,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蓝田法院”)着力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与校园安全,通过深化少年审判工作,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蓝田法院组织模拟法庭,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蓝田法院不断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措施,通过常态化举办校园法治讲座、创建红领巾法学院、组织模拟法庭观摩、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及法庭开放日等活动,以直观易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法治观,积极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从根源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2024年初,蓝田法院荣获西安市“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护苗”于“行”,增强实效
2024年8月,蓝田法院少年法庭的圆桌调解室里,14岁的王某一满眼期盼,轻声问:“妈妈能来看我和妹妹吗?”办案法官王军权坚定回应:“能,当然能。妈妈的爱从未改变。”
据了解,王某与李某的婚姻曾如花般绚烂,两个孩子的到来更是为家庭增添了无限生机。然而,2018年,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在蓝田县民政局协议离婚,孩子们跟随父亲生活。母亲虽拥有探视权,却因种种原因未能履行。
时间流逝,思念却愈发浓烈。2024年,孩子们提起诉讼,除请求抚养费外,更渴望母亲能来蓝田探望。王军权引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提醒双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不能因离婚而消除,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依旧存在。他深情叮嘱:“请给予孩子们足够的关爱与陪伴,关注他们的情感需求与心理健康,避免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迷失。”最终李某承诺每两个月来看望孩子们一次。这简单的承诺如春风拂面,让王某一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
这仅仅是蓝田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蓝田法院不断探索创新,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不仅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还坚持德法共治、能动履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得到落实。
在审判实践中,蓝田法院注重将法律温度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前不久,在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后,王军权法官随同法律文书向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双方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强调离婚后仍要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这一举措得到了离婚案件双方的一致认同和好评。
走进幼儿园开展法治宣讲。
蓝田法院还结合家事审判实际,因案制宜地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保护令》等法律文书,前移司法保护关口,不断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诉源治理,能动履职,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
在这里,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和规定,而是充满了温度和人文关怀的力量。蓝田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律守护成长,亲情温暖人心”的深刻内涵。
创新形式,提升认知
“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洪亮的声音,蓝田县向阳路社区会议室瞬间转变为庄重严肃的庭审现场。2024年9月2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活动在这里拉开帷幕。这是蓝田法院继成功指导辖区四所学校创建西安市“红领巾法学院”后,再次指导学生们上演的一场模拟审判。
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进社区活动。
在这场模拟法庭中,“小法官”们表现得有声有色,规范地模拟一起校园欺凌案件的庭审过程,让在场的旁听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的威严与力量。
走进学校开展校园防欺凌知识讲座。
近年来,蓝田法院持续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通过创建“红领巾法学院”、组织模拟法庭观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例如,在模拟法庭环节,法院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模拟审判,让师生们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在法治课堂,法官们运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和深入浅出的方式,将复杂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易于理解的内容,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在互动环节,法官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法治小礼品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
与此同时,蓝田法院与县教科局建立紧密的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此外,持续发挥少年审判在青少年法治教育、权益保护、预防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回访帮教,护“未”成长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蓝田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干警前往西安市长安区某街道,对在202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的一名未成年在校大学生进行判后回访帮教。
2022年,沈某因沉迷网络,一时糊涂实施了盗窃行为,案发后即被抓捕归案。法院考虑到沈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正在上大学的事实,最终宣告沈某缓刑。判决生效后,沈某被移交到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法院同时向沈某的家长制发了《家庭教育令》。
上门对未成年在校学生进行判后回访帮教。
回访过程中,法官细心了解沈某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和学习状况,并向沈某赠送了《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读物和书包,鼓励沈某卸下思想包袱,走好前行的道路,争当一个法律“明白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沈某在交谈中也敞开心扉,表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会吸取教训,积极改正,鼓起勇气重新出发。沈某的母亲在现场也道出自己的心声,表示会更多地关心教育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把法院的《家庭教育令》落实好。
近年来,蓝田法院持续加强与学校、家庭、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多方的配合与协作。通过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形成校园安全多方位保护、全流程预防、多渠道化解的良好局面。共同关注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安全教育、品德培养等方面,不断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实现校内、校外、司法、社会多方位保护和多渠道化解的目标。
“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法院的职责所在。”蓝田法院在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持续的回访帮教工作,以法律教育和道德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爱的守护和法的护航下健康成长。
跋山涉水,不改一往无前;山高路远,但见风光无限。蓝田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秉承从“心”保护未成年人理念,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不断优化和改进涉“未”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及服务理念,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屏障,全力陪伴孩子们向阳奔跑。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