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65万粉丝呢,这得赚多少黑心钱?”
“网络主播嘛,为了钱啥都说,真是没人性啊!”
“吃相真难看,换着法儿的坑钱是吧。”
“真没看出来他是这样的人,以后都不会再看他的视频了。”
“退钱、退钱、退钱……”
……
诸如此类的消息,铺天盖地的涌入小V的直播间,更甚者很多网友在私信中对小V大肆谩骂,给小V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小V作为某视频平台的游戏主播,经常发布游戏爆料,为游戏进行宣传。小C系另一平台的主播,他认为小V发布的视频存在欺骗和误导,于是发布视频对小V进行辱骂,言辞激烈且带有侮辱性,该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小V因此遭受了大规模的网络暴力,名誉权和精神健康受到了严重损害。
面对这一侵权行为,小V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C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该案分配至鸣犊法庭成玉法官团队。受理案件后,成玉法官和法官助理林柯迅速展开调查,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厘清事情原委,此案虽事实清楚,争议较小,但两位当事人均为网络主播,稍有不慎会掀起新一轮网络暴力。于是,成玉法官选择以更加温和的调解方式来处理此案。
调解过程中,成玉法官和法官助理林柯首先从事实出发,指出,小V视频中的公开声明已经明确告知广大网友:“活动爆料不代表最终品质,最终效果请以正式服为准、最终售卖内容请以正式服活动上线为准”,而且广大网友有辨别能力和自主选择权利,因此,不应把责任完全归咎于小V身上。
其次,成玉法官和法官助理林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耐心地向小C释明了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的法律责任。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小C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表达了赔偿和道歉的意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C在视频平台公开置顶7天道歉声明,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自愿赔偿小V精神损失费。
【法官有话说】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享受自媒体便利的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约束,不可逾越法律和道德底线。在今后的生活中,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理性发布言论,共同营造一个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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