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田园 王洁)“通过电子卷宗的制作与共享,不仅方便律师阅卷,案件承办人也可以直接浏览电子卷宗、制作法律文书,大大的加大了咱们案件办理的流转速度。”3月20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党典章在该院案管办科室会议上提到。
为推进精细化案件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柞水县检察院案管办切实加强电子卷宗工作的全面落实。该院不断完善配套硬件设施建设,目前,已经购置了高配电脑、高速扫描仪、配置高性能阅卷电脑及光盘刻录工具等设备,从器材装备上保障电子卷宗制作的精良;同时,该院配备专人,负责电子卷宗的制作工作,并要求电子卷宗的制作需要在第一时间完成,保证做到不推、不拖、不滞后,确保电子卷宗制作精确、细致,及时。
电子卷宗的制作,既可以为办案检察官复制、摘抄笔录,制作法律文书提供便利,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传统+电子”的阅卷方式,既为律师提供了便捷高效的阅卷服务,又节约了律师阅卷成本。
据悉,该院从2015年11月开始推行案件卷宗数字化工作至今,共制作电子卷宗95件14000余页,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
责任编辑: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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