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宝鸡市金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金台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区级各政法单位及普法责任单位共40余家单位,在金台区市民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展出法治宣传展板、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活动中,丰富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方式吸引了很多过往群众驻足,他们踊跃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常用法律知识,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活动设置宣传咨询点40个多,摆放宪法宣传展板100余块,现场向市民发放1000余份,发放普法手提袋200余个,普法纸杯3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据了解,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宪法日宣传活动已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载体。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每个公民都是宪法遵守者、运用者、捍卫者,更是宪法精神的弘扬者。接下来,金台区将持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学法、普法,人人宣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实保障。(李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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