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渭河流域日益猖獗的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犯罪,11月26日上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中院的指导下,在鄠邑区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
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利用地处渭河流域、砂石矿产资源丰富的地理优势,多次实施非法采砂的行为,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设置垃圾销纳场,用建筑垃圾填埋非法采砂形成的大坑,收取垃圾倾倒费用,谋取利益,获利880余万元。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经过庭审,判决各被告分别处以1年1个月至7年的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公开宣判后,两级法院联合铁检分院、扈邑区委区政府召开了打击盗采砂石偷倒建筑垃圾违法犯罪行动警示教育大会。大会要求:一要坚持政治统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清陕西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意识,努力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依法做实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线索发现、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等工作,坚决守护陕西的蓝天、碧水、净土。二要坚持协同共治,实现大保护和大治理。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有机衔接,及时公正惩治违法行为;强化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违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配合取证、跟踪监督、司法审判等方面的协同联动,消除监管治理盲区;开展跨部门、跨地域同堂培训,提升依法打击、综合治理能力;畅通集中管辖与属地管辖的联动,汇聚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各方力量,构建打击违法犯罪与环境修复治理的大格局。三要坚持专群结合,提升保护能力和水平。要统筹好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业和群众代表监督执法司法活动。要加大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现场开庭、巡回审判,通过传统走访入户和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延伸到“田间地头”,把法治精神深入到“千家万户”,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成果。
近年来,西铁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污染环境罪、非法狩猎罪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331件、判刑643人。
公开宣判和警示教育大会是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彰显了政法机关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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