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牧护关法庭联合牧护关派出所、牧护关镇综治中心成功调处一起亲情矛盾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消除多年积怨,亲情关系得到了修复。
胡某强与胡某益系叔侄关系,双方多年在一起做生意关系良好,后因生意失败产生经济纠纷,加之胡某益曾将自建房卖给胡某强后又反悔,久而久之形成了难以化解的积怨。2024年1月,在村委会的调解下,胡某益与胡某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其自建房屋免费租给胡某强使用三年,双方之间互不相欠,但胡某益与胡某强之子又因旧事多次发生口角,2024年9月,胡某强与妻子王某二人因琐事再度与胡某益兄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厮打,厮打过程中五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后派出所民警多次进行调解,均未取得理想效果,双方因医疗费等问题诉至法庭。
牧护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重在解心结化积怨而不是一判了之,若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可能会对辖区造成不良影响,于是法庭积极联系了派出所、综治中心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争吵不断,承办法官积极安抚当事人情绪,以案说法从法律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派出所民警摆事实讲道理,从行政处罚角度陈述了继续争吵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综治中心主任从邻里亲情以情入理,从情感层面开导双方换位思考解开心结。经过多方联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之间花费的医疗费互相折抵,既往不咎。一场邻里亲情纠纷得以联动化解。
此次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携手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而且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牧护关法庭将秉承“护农法庭”的宗旨,厚植“无讼”理念,继续探索以“人民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的矛盾化解过滤体系,深入推进“法庭+N”的联动模式,在涉三农纠纷上不断创新探索多元解纷路径,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以情理法兼具的能动司法促进辖区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董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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